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8月29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第二节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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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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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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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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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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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余额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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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9月23日至20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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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9月23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表格中数据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
②根据《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内。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0号文批准设立,于2005年12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8年9月23日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成立之日起,成为该基金的管理人。目前本公司旗下管理三只基金产品,分别为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1)、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2)、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03,B类630103)。
4.1.2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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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人员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计算的起始时间按照从事证券行业开始时间计算。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相关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按照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盛世成长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投资方向及投资风格与其它基金有较大的差异。目前,华商基金管理公司旗下没有与本基金风格相同的基金。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异常交易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报告期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116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6766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9.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8.67%,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1.31个百分点;自本基金成立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2.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9.09%,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3.01个百分点。
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回顾及展望
本报告期内,由于海内外经济正经历全球经济危机的先后见底和开始恢复过程,因此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都实行了定量宽松的货币政策,中国国内也实行了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相结合的组合政策,因此,上半年包括全球股市都处在流动性相对充裕的阶段,因此股市也表现的比较好,尤其是中国股市,从年初以来走出了一波单边上升的行情。
在此趋势下,本基金积极参与整个行情全过程,在年初快速上调仓位,从去年底的40%多上调到了80%并在整个报告期一直保持相对高的仓位,这为分享这一轮行情奠定了基础。
在行业配置选择上,本报告期的投资经历两个过程,在年初及一季度开始由于各方对于复苏的进程都不明确,因此投资的方向更多地选择确定性更大的产业上,围绕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方面的政策,本基金积极参与了各个阶段受益行业的投资;在复苏的进程越来越明朗化的情况下,流动性相对充裕,各个行业也先后复苏,因此本基金投资的重点就围绕流动性和复苏两大趋势进行了,重点配置了银行、地产、保险、钢铁、有色、煤炭、机械等受益于复苏进程的行业,并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宏观经济状况及预测
对宏观经济形势,先看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第一,流动性相对宽裕。在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情况下,带来了宽裕的流动性,前五月新增信贷7.5万亿;M1增速从6.7%到18.7% ;M2增速从14.8%到25.7%。
第二,投资增长强劲。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今年以来得以快速增长。1-2月增长26.5%、3月增长30.3%、4月增长34.0%和5月增长38.7%,明显高于去年全年的26.1%的增长速度。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速度开始回升,由1-2月的1.03%恢复到5月的12%,虽然仍明显低于去年全年的20.9%,但目前房地产销售高涨,下半年应该回升,成为投资主力。
第三,消费企稳回升。家电下乡、购买小排量汽车的优惠政策以及房地产市场销售的回暖,国内消费市场也呈现见底回升态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同比增长由2月的低点11.60%,逐渐上升到5月的15.20%;扣除价格因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同比增长由2月的低点13.41%,逐渐上升到5月的17.43%,已经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
第四,出口依然疲软。受全球经济减速,特别是美国、欧洲和日本经济增长持续低迷;中国出口增长速度,一季度为-19.7%,4、5月扩大为-20%以上;中国进口增长速度,一季度为-30.9%,4、5月回升为-25%左右。预计二季度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仍然类似一季度的负增长。
第五,通胀暂难看到。价格指数CPI和PPI同比仍然维持在负值水平,表明总需求仍然不足。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持续回落,2月份出现自2003年1月以来的首次负值,目前已经连续4个月同比下降。工业品出厂价格环比略有上涨,但同比价格自上年12月以来已经连续6个月下降,各月分别下降-1.1%、-3.3%、-4.5%、-6.0%、-6.6%和-7.2%,降幅呈扩大趋势。
综合以上几点,我们对未来的判断是:1.虽然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逐渐拉动经济走出了危机的泥潭,但是,经济增长的基础还不是非常稳定;需求不足仍是我国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为此下阶段仍要继续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保2009年全年GDP增长速度8%以上;政策导向依然不变,2009年下半年流动性充裕的状况将得以维持。
2.2009年下半年行业投资重点下半年的投资主要围绕两个思路:一个是经济继续复苏,另一个就是经济结构调整,而在经济复苏势头确立的情况下后者显得更为重要。从经济复苏的主题出发,下半年房地产投资也会起来,带动中间投资品如机械、重卡、钢铁等有比较好的表现,同时引发更上游如煤炭、有色等资源品的投资机会;在经济复苏的情况下,金融作为最受益于整个经济好转的行业,也必然成为投资的重点。经济结构调整的主题出发,可以看到经济结构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外需转向内需、从投资转向消费。城市的消费主要是房子和汽车,农村的消费主要是家电和中小排量汽车。因此房地产、汽车和家电应该是最值得看好的终端消费品;二是改善整个产业的运行效率,寻找新的替代能源,提倡节能环保。随着本年度12月哥本哈根低碳经济大会的临近,有关低碳经济概念的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也是国家政策的着力点之一。这些都是下半年本基金的投资重点。
3.2009年下半年市场判断从目前时点上看,经济正在处于复苏之中且复苏的基础还不稳固,因此未来保持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基调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下半年信贷增量可能会下降,但外资和储蓄可能成为流动性增加的另外两个源头,因此下半年流动性依然会保持比较充裕;从企业盈利来看,在经济复苏进程中,未来来自实体经济的支撑会逐步体现。因此对下半年的事情依然维持谨慎乐观的看法,随时可能会有调整,但调整不会太大,调整以后市场底部不断抬高。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遵循下列6.4 报表附注所述的估值政策和估值原则对基金持有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估值。
为确保估值政策和估值原则的合理合法性,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和风险内控小组。公司总经理任估值委员会负责人,委员包括投资总监、运营保障部经理、基金会计主管、研究发展部经理(若负责人认为必要,可适当增减委员会委员),主要负责投资品种估值政策的制定和公允价值的计算,并在定期报告中计算公允价值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督察长任风险内控小组负责人,成员包括监察稽核部和基金事务相关人员(若负责人认为必要,可适当增减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对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在严格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下,公司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流程:
1.运营保障部基金会计每天按照相关政策对基金资产和负债进行估值并计算基金净值,实时监控股票停牌情况,对于连续5个交易日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股票及时提示研究发展部并发出预警;金融工程部门在每周定期投资组合分析中发现存在交易不活跃的股票需及时提示研究发展部并发出预警;
2.由研究发展部估值小组确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采用估值方法确定公允价值,若确定用估值方法计算公允价值,则在参考证券业协会的意见或第三方意见后确定估值方法;
3.由估值委员会计算该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并将计算结果提交风险内控小组;
4.风险内控小组审核该投资品种估值方法的适用性和公允性,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管理层;
5.公司管理层审批后,该估值方法方可实施。
为了确保旗下基金持有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风险内控小组应定期对估值政策、程序及估值方法进行审核,并建立风险防控标准。在考虑投资策略的情况下,公司旗下的不同基金持有的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的方法应保持一致。除非产生需要更新估值政策或程序的情形,已确定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应当持续适用。
风险内控小组和估值委员会应互相协助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应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建议由估值委员会提议,风险内控小组审核并提交公司管理层,待管理层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旗下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由风险内控小组对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做出评价。
在采用估值政策和程序时,风险内控小组应当审查并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部门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通过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托管行及其他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90%,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9月23日生效,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运作未满1年。
本基金以截至2009年4月13日可分配收益43,670,956.09元为基准、以2009年4月22日为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于2009年4月23日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派发第一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65元。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52,347,153.68元。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节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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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4116元,基金份额总额550,890,769.73份。
2.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9月23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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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9月23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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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9月23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3 关联方关系
6.4.3.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未发生变动。
6.4.3.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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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4.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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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1.2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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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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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4.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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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交易不计佣金。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4.2 关联方报酬
6.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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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0% / 当年天数。
6.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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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6.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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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买卖。
6.4.5 期末(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的新发/增发证券。
6.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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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没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第七节 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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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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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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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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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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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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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资产。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资产。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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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八节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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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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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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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转换出份额。
第十节 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08年12月29日起至今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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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9月23日生效,上述交易单元均为本报告期间内新增的交易单元。
2.选择专用席位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基金管理人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行业分析能力,能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
券商经纪人能提供最优惠合理的佣金率:与其他券商经纪人相比,该券商经纪人能够提供最优惠、最合理的佣金率。
(2) 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经纪人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选定的经纪人名单需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经纪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基金管理人留存监察稽核部备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第十一节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09年1月16日,基金托管人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胡哲一先生担任该行副行长;
2、2009年5月14日,美国银行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3、2009年5月26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4、2009年5月2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5、2009年8月2日,基金托管人公告,自2009年7月24日起陈佐夫先生就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