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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月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③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9月27日至2009年6月30日)

  ■

  1)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6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国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7年3月27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75%×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收益率+25%×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 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75%×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收益率+25%×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的计算未包含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1月16日正式成立。公司由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上海。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六只开放式基金: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5月23日成立)、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9月27日成立)、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4月9日成立)、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7月23日成立)、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12月3日成立)和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6月24日成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注:① 该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本公司制订的《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交易,未出现任何异常交易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9年上半年,沪深两市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沪深300指数期间涨幅高达74.24%,A股市场成为全球表现最为出色的证券市场之一。在政府4万亿财政刺激方案和商业银行7.37万亿的巨额信贷资金支持的双重作用下,宏观经济逐步走出低谷,包括PMI和工业企业利润在内的宏观指标在二季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金融、地产、新能源、钢铁等部分行业的景气度明显回升。

  上半年龙腾基金净值上涨49.11%,表现落后业绩比较基准3.88%,主要原因如下:

  1)虽然年初我们正确地判断了市场的变化趋势,保持了较高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在前四个月取得了良好的投资回报。但进入五月份以来,基于对快速上升的估值的担忧,基金的投资策略开始倾向防御,股票仓位配置较为保守。但市场流动性充裕程度超越了我们的预期,流动性过剩的局面导致市场五、六月份的涨幅较大,导致基金净值增长落后于指数表现。

  2)二季度,宏观经济环比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市场对经济复苏和通货膨胀的预期逐渐增强,煤炭、有色、钢铁等与投资相关度较高的强周期行业的收益率开始大幅超越市场,而本基金重点配置的新能源、节能环保、3G及消费零售等行业由于缺乏强周期行业产品价格上涨的刺激因素,市场表现一般,这使得本基金在二季度业绩表现并不突出,进而影响了上半年的整体业绩。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我国GDP增速为7.1%,其中二季度GDP增速从第一季度的同比6.1%强劲反弹至7.9%,反映了宏观经济的改善趋势。但是,从GDP三驾马车的各自贡献来看,上半年7.1%的经济增速中,投资拉动占到6.2%,最终消费拉动3.8%,净出口下拉GDP增长-2.9%。投资成为名副其实的增长主力,上半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长33.6%,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更高达57.4%。投资主要受到政府四万亿财政刺激方案和银行7.37万亿的巨额信贷资金的大力支持,而国内消费和净出口的合计贡献仅有0.9%,从这一角度看,经济回升的基础并不牢靠。

  展望下半年,尽管今年前六个月新增贷款达7.37万亿,信贷扩张推动上半年M2增长28.5%,显示流动性非常充裕,但央行近期仍数次强调将坚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不动摇,以避免经济由于信贷投放节奏的突然变化出现大起大落。所以,在实体经济尚未全面好转、终端消费和出口仍较为疲弱的情况下,部分资金可能继续选择聚集在房地产、股市等资产市场,从而进一步推高资产价格。但是,由于市场目前累积涨幅较大,沪深300指数的估值已经超前反映了经济复苏的预期,随着指数的不断上涨,资产泡沫化迹象已经出现。从历史上看,忽略估值和基本面实际状况,单纯因为流动性过剩而对资产价格进行投机,最终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加速上涨的市场将保持一份冷静,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但以更长远眼光看,出于对中国经济最终能够率先走出低迷的信心,我们仍不放弃寻找景气出现好转、存在超额收益可能的行业进行配置,力争为投资人在下半年取得良好的回报。

  在行业配置策略方面,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1、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能够率先受益的行业如新能源、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我们坚信政府保八的经济增长目标基本完成之后,经济增长方式改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将成为必然,这些行业将受益于未来政策的支持。2、盈利增长稳定、相对估值合理、防御性较好的食品饮料、商业零售和医药行业。3、银行业;随着降息周期的结束,银行业净息差即将见底;宏观经济状况的环比改善将降低银行信贷的资产质量风险;同时,银行业动态市盈率仅为沪深300指数加权平均市盈率的70%,估值折价明显,安全边际相对较高。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及时、准确、公正、合理地进行基金份额净值计价,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针对基金估值流程制订《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议事规则》,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正式实施。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议事规则》:

  1. 公司特设投资品种估值小组作为公司基金估值的主要决策机关。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负责提出估值意见、提供和评估估值技术、执行估值决策等工作。投资品种估值小组的组成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投资总监、基金运营总监、产品开发总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和风险控制经理以及列席投资品种估值小组会议的公司其他相关人员。上述成员均持有中国基金业从业资格,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经历和专业经验,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2.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工作主要在以下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基金投资部、基金运营部、产品开发部和和风险控制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展开工作,其中:

  一、基金运营部

  1. 及时发现和报告估值被歪曲、有失公允情况,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提出调整方法、改进措施,报经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投资品种估值小组的决定。

  2. 除非产生需要更新估值政策或程序情形并经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同意,应严格执行已确定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 公司管理的基金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提请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对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估值。

  二、基金投资部

  基金经理及时发现和报告估值被歪曲、有失公允情况,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估值决策。

  三、产品开发部

  产品开发部在估值模型发生重大变更时,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控制部:

  根据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披露与基金估值有关的信息;检查和监督公司关于估值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定期不定期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报告公司相关部门执行估值政策和程序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投资品种估值时应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并对进一步完善估值内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督察长:

  监督和检查公司关于估值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交对估值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

  1.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定期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对估值模型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下,应及时修订本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过本公司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如果基金准备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或者有其他重大或突发性相关估值事项发生时,应召开临时会议,或者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列席参加公司风控委员会会议,通过公司风控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上述估值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目前没有进行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方面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上半年度,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3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09年上半年度,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5765元,基金份额总额1,467,097,304.30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4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发生。

  6.4.2 关联方关系

  6.4.2.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2.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山西证券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山西信托共同受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6.4.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3.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3.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3.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通过关联方进行权证交易。

  6.4.3.1.3 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通过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

  6.4.3.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通过关联方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3.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股票交易佣金计提标准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清算库中买(卖)经手费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

  上述交易佣金比率均在合理商业条款范围内收取,并符合行业标准。

  根据《证券研究服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专用交易单元进行股票、债券和权证交易的同时,还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证券研究综合服务。

  6.4.3.2关联方报酬

  6.4.3.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6.4.3.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3.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过债券(含回购)交易。

  6.4.3.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3.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均未投资过本基金。

  6.4.3.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持有过本基金。

  6.4.3.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本基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09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287,780,888.74元 (2008年6月30日:人民币84,849,341.88元)。

  6.4.3.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4 期末(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4.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应当承诺获得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基金通过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该新股上市日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止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因定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09年4月2日为天马股份2008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

  6.4.4.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

  6.4.4.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4.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4.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公司网站(www.hsbcjt.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08年12月,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林彤彤先生和王品女士担任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在2009年4月《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正式实施后,我公司于4月2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办理林彤彤先生基金经理变更手续和王品女士基金经理任职注册手续。林彤彤先生和王品女士于2009年6月24日起正式任职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2009年4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增聘邵骥咏先生为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我公司于2009年5月4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办理邵骥咏先生基金经理任职注册手续。邵骥咏先生于2009年5月21日起正式任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自本基金募集以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在报告期内,本基金使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变更情况;

  ②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 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过去三年未有任何违规经营记录;

  ●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

  ● 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研究流程严谨清晰,能满足基金操作的高度保密要求;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资讯服务。

  2) 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证券公司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 研究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 提供研究服务的主动性;

  ● 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

  ● 其他可评价的考核标准。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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