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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

  2.2基金产品说明

  ■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1月22日至2009年6月30日)

  ■

  注:自2007年11月22日起,由《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根据华夏行业股票(LOF)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五条(二)投资范围、(九)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的有关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和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华夏基金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QDII基金管理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以及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境内唯一的亚债中国基金投资管理人,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过2500亿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超过1200万,是境内管理基金资产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管理着2只封闭式基金、21只开放式基金、亚洲债券基金二期中国子基金及多只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公司已经被超过110家大中型企业确定为年金投资管理人,并被多家客户确定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

  2009年上半年,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规范经营、稳健运作,旗下基金整体表现在同业中位居前列: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截至2009年6月30日,华夏基金旗下12只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今年以来业绩增长率超过40%,其中,华夏复兴股票基金净值增长率为71.43%,在125只标准股票型基金中收益名列第3;华夏上证50ETF基金净值增长71.15%,在11只标准指数型基金中名列第3;中信经典配置混合基金在33只灵活配置型基金中位列第5。在固定收益产品方面,华夏希望债券基金在25只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中位列第2。

  根据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晨星开放式基金业绩排行榜,华夏基金旗下参与评价的12只主动型开放式基金中,有9只基金获得两年期五星级评价,3只基金获得两年期四星级评价。

  凭借良好的业绩、稳健的经营和优秀的品牌,华夏基金荣获国内外多家机构评选的多个奖项:在和讯网举办的“2008年度中国财经风云榜”活动中获得“中国十大品牌基金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基金公司”、“最佳基金网上交易平台”三项公司奖,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中荣获“2008年度十大金牛基金公司”奖,在证券时报社主办的“2008年度中国明星基金暨最佳托管银行评选”获得本届特别奖“中国最具影响力基金公司”称号及“2008年度十大明星基金公司”称号,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六届中国金基金奖”评选中获得唯一的“金基金公司TOP大奖”,在国际知名基金研究机构理柏主办的“2008年理柏基金奖”中荣获混合型团体大奖,在亚洲权威资产管理行业杂志《亚洲资产管理》(Asia Asset Management)评选中荣获“中国股票-5年最佳业绩奖”和“中国最佳社会服务奖”,并第三次获得《亚洲投资者》(Asian Investor)杂志评选的“年度中国最佳基金管理公司”奖。

  为树立理性的基金投资理念,增进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2009年上半年,华夏基金在投资者理财服务方面加大投入,在全国9个城市举办了“2009华夏基金──信心之旅巡回报告会”,在全国多家媒体开设了“华夏基金投资者教育专栏”,持续进行基金理财知识的宣传。

  在客户服务方面,华夏基金继续采取多种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投资者水平:推出在线客户服务,为客户提供及时、稳定、优质的网络在线咨询服务;推动销售机构改善系统,提高客户交易成功率;积极联系客户,为客户提供及时的交易通知和基金信息服务。华夏基金荣获了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客户关系管理专业委员会(CCCS)评选的“2009年最佳呼叫中心”奖及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中国信息协会评选的“中国最佳客户服务”奖和“中国最佳客户服务管理团队”奖等多项服务行业重要奖项。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7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5.9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6.52%。

  4.4.2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2009年上半年,世界各国为减弱金融危机的影响和振兴经济陆续出台各种刺激经济和维护市场稳定的措施,随着对世界经济未来走势预期的好转和对长期通胀预期的不断形成和强化,各大主要股票市场的信心和人气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恢复。相对其他经济体而言,中国宏观经济数据整体不错,不仅在政府力主的投资环节表现出色,房地产、汽车等行业的销售也超过了市场预期,提振了全世界对中国市场的信心,A股市场的投资信心得到了很好的恢复。A股市场指数表现强势,除1季度出现短暂调整外,上半年涨幅可观。

  2009年上半年,本基金投资积极而谨慎。上半年始终保持较高的股票仓位,投资的股票相对分散,严格控制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A股各主要板块在2009年上半年出现了不错的涨幅,这不仅是对2008年股票跌幅过大的修正,也包含对未来经济走势不断乐观的部分预期。短期来看,A股市场目前估值水平不算低。虽然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趋势看好,对A股的长期表现有信心,但是股票市场半年涨幅过大,同时宏观经济的反转并非一蹴而就,因此本基金认为A股市场未来仍存在较大机会,但投资风险亦相应增加。

  本基金在2009年下半年将更注重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慎重珍惜各类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情况下尽可能提高组合的收益。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投资风险总监、法律监察总监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其中,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机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中的数据核对无误。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875元,基金份额总额13,629,751,087.13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4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2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3关联方关系

  6.4.3.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3.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4.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4.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4.1.2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4.1.3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4.1.4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4.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4.2关联方报酬

  6.4.4.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 / 当年天数。

  6.4.4.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6.4.4.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6.4.4.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6.4.4.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4.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6.4.5期末(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5.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6.4.5.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5.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5.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7.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2.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在上述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中,中信建投证券、兴安证券、江海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方正证券、太平洋证券、国信证券的交易单元本期继续使用,本期没有剔除的券商交易单元。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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