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8月2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记名投票现场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家章副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9年8月13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文汇报》和巨潮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23,388,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83 %。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07,201,678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7 %。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6,186,523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3,388,20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201,67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186,523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审议《关于实行员工内退福利计划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3,388,20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201,67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186,523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审议《关于授权经营层继续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3,388,20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201,67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186,523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专项委托,指派李鹏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问题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出席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