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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着力加强公司治理监管

  证券时报记者 徐 涛

  本报讯 在近日召开的保监会主席办公会上,保监会决定成立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委员会,加强对公司治理监管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委员会由相关领导牵头,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部。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要求,下一步保险公司治理监管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根据行业实际,进行制度评估,修改和完善各项制度。二是加强公司治理培训,增强完善公司治理的自觉性。三是继续狠抓监督落实,切实提高公司治理监管的执行力。

  在此前的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工作中,经过积极探索,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治理监管的目标、理念和模式逐步明确。

  第一,针对保险公司的突出风险,确定公司治理监管的工作目标:防范保险资金被非法挪用侵占,保护保险公司资产安全;协调解决公司治理层面的严重冲突,维护公司正常经营;推动监督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提升决策、执行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二,结合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和基本要求,确立公司治理监管的理念:一是公众公司的监管标准,即按照公众公司的标准对所有保险公司实施监管;二是资产安全的监管目标,严格监控公司关联交易等各类非法利益输送问题;三是强制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监管方式。

  第三,抓住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构建符合保险业实际的公司治理监管模式:以优化股权结构为基础,规范主要股东行为;以董事会为核心,加强董事会建设;推动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提高保险公司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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