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简要介绍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付清本公司欠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赛格")剩余债款200万元整。至此,本公司与深赛格就与其贷款担保诉讼案件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二、有关本案的简要介绍。
以往年度,深赛格为本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因本公司未能到期偿还该贷款,深赛格履行担保责任,被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扣划1019.4万元。
深赛格于2004年8月向本公司及反担保方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追偿债务,并冻结了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206,226股。本公司、广州博融经与赛格股份协商,在法院的主持达成(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84号民事调解书,本公司承诺将分批偿还该债务,广州博融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本公司逾期未能偿还债款,深赛格申请执行,深圳中院于2005年3月28日下达(2005)深中法执字第2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本公司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本公司的财产;上述两项执行标的以人民币10,553,226元及其相应利息、诉讼费、执行费为限。同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及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下达了(2005)深中法执字第276号执行令。后本公司偿还了部分欠款。
本公司、深赛格、广州博融于2008年10月13日在法院主持调解情况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 并由海丰法院通知书对上述协议进行了确认。
(上述公告详细请见2004年8月21日、12月10日2004年8月、2008年11月6日临时公告及各期定期报告)
三、《执行和解协议书》履行情况
自前述《执行和解协议书》签署以来,本公司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09年8月26日,本公司已将《执行和解协议书》中约定的还款义务提前全部履行完毕。
四、截至公告之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协议如期履行预计对公司将带来约110万元亏损。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支付剩余200万元债务汇款凭证;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