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9月20日-2009年9月21日
其中:交易系统:2009年9月21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09年9月20日下午15:00至9月21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显泽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79,758,79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5.5236%。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38,967,61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6.3372%;无限售条件的股份40,791,17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1864%。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78,715,49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85.2886%。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4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2350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律师事务所孟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停止实施年产3000吨不锈钢-铝高档复合片材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79,758,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79,758,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苏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79,747,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0 %;反对票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弃权票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苏泊尔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