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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9年9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及其风险提示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说明》(基金部函[2009]636号)的相关规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旗下基金将参与创业板上市证券的投资交易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金合同》中相关约定,上述基金可以投资于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

  二、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参与创业板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三、风险提示:

  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因此,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创业板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 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创业企业经营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上市公司因此退市的风险较大。

  2. 上市公司诚信风险。创业板公司多为民营企业,可能存在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大面积出现上市公司诚信问题,不仅会使投资面临巨大风险,也会使整个创业板发展遇到诚信危机。

  3.创业企业技术风险。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受到许多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4. 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市场估值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而且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就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股价操纵也更为容易。从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经验看,创业板市场的股价波动幅度显著高于主板市场。

  5. 流动性风险。相对于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流通市值一般相对较小,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6. 部分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由于创业企业本身的特点,如果中介机构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筛选和监督作用,可能导致所推荐的公司质量不高。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创业板上市证券,可以分享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展而带来的收益,也可能因创业板风险造成相应基金财产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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