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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9年9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关于长盛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假期前两个工作日

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8]147号)精神,2009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为节假日休市,10月9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于"十一"假期前对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作如下安排: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均在"十一"假期前两个工作日(即9月29日、9月30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09 年10月9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 号)有关条款的规定,投资者于9月30日申请赎回的份额享有赎回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于2009 年10月9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十一"假期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400-888-2666 (免长途费);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从2009年9月28日起,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代理长盛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基金如下: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前端510080后端511080)、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前端510081后端511081)、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100)、长盛货币市场基金(080011)、长盛同智优势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60805)、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39),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

  二、从2009年9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各指定网点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122222

  网址:www.cnhbstock.com

  2、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010-62350088(北京)

  网站:www.csfunds.com.cn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9层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55818 传真:010-82274129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6楼1601室

  邮编:200120 电 话:021-68889056 / 68889206 传 真:021-68889156

  华南营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中心8层GH单元

  邮编:518026 电 话:0755-88262192 传 真:0755-8202211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投资基金时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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