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广州建交(公专)中字【2009】第【1149】号),通知确定本公司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国内公开招标SZH-2"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120,821.8928万元。工程工期:计划从2009年9月22日至2011年4月20日。
该工程的业主为广东省东南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490号39楼,单位法定代表人杨晚华,主要从事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没有承接该业主工程。
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占公司2008年度营业总收入的51.1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国内公开招标SZH-2"工程的基本概况详见2009年9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重大工程中标公示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