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芭田股份发行人股东黄培钊先生和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在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为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截至2006年12月31日,尚未领取的应付股利总计为人民币1,600万元,其中黄培钊先生1,440万元,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160万元。
黄培钊先生和深圳思思食品有限公司在2007年公司上市时做出《不以上市募集资金分配股利的承诺函》,"承诺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会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应付股利。为继续支持企业发展,在公司上市后的12个月内,将不提请领取上述应付股利,也不会通过其他间接方式要求公司变相支付上述应付股利。同时,自公司上市之日12个月至24个月内,发行人股东领取上述应付股利不超过800万元"。
鉴于发行人股东黄培钊先生和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的承诺期已满并已于2008年10月支付股利800万元整,我司将于本公告日后按约定支付其剩余应付股利800万元,其中支付黄培钊先生720万元,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8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