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09年 9月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以现场或传真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投票结果为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根据深圳证监局有关要求,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投票结果为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票结果为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以上三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