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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9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夏增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晓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550,085,391.362,710,702,612.22-5.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469,320,849.461,481,708,690.71-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822.84-0.7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4,592,891.11-7.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6-9.90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233,458.49-12,387,841.25-116.72
基本每股收益(元)0.05-0.02-116.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3-0.07-152.8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5-0.02-116.9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71-0.84减少5.7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89-2.44减少7.2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795,531.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690,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65,371.8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8,240.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71,219.32
所得税影响额-4,205,871.65
合计23,462,053.3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2,11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3,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2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99,945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799,946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5,452,32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4,999,94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77,959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2,999,906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证券-渣打-ING BANK N.V.2,251,096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幅度(%)
存货273,893,393.86473,732,587.28-42.18
无形资产143,465,633.75109,447,328.2131.08
递延所得税资产4,728,843.469,270,989.14-48.99
应付票据64,215,276.14178,755,412.54-64.08
预收账款1,277,086.845,774,098.15-77.88
应付职工薪酬5,186,642.203,471,875.9749.39
应交税费-3,729,255.07-25,569,299.5785.42
其他非流动负债31,020,000.001,620,000.001814.81

注:

(1)存货比上期减少199,839,193.42元,减少幅度为42.18%,减少原因系加强存货管理,消化库存所致。

(2)无形资产比上期增加34,018,305.54元,增加幅度为31.08%,增加原因系为公司为下一步发展,购买生产用土地所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比上期减少4,542,145.68元,减少幅度为48.99%,减少原因系减少合并单位所致。

(4)应付票据比上期减少114,540,136.40元,减少比率为64.08%,减少原因系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5)预收账款比上期减少4,497,011.31元,减少比率为77.88%,减少原因系公司实现销售预收货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比上期增加1,714,766.23元,增加比率为49.39%,增加原因系社会保险费当期计提下月支付所致。

(7)应交税费比上期增加21,840,044.50元,增加比率为85.42%,增加原因系公司销售实现增值税所致。

(8)其他非流动负债比上期增加29,400,000.00元,增加比率为1814.81%,增加原因系收到政府科技资金补贴所致。

3.1.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发生重大变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
资产减值损失10,440,227.71247,363.624120.6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65,371.89-277,464.00267.72
投资收益17,131,508.40-235,503.937374.40
加:营业外收入15,844,323.924,393,759.18260.61
减:营业外支出4,936,687.97840,972.11487.0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87,841.2574,110,053.85-116.72

注:

(1)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0,192,864.09元,增加比率为4120.60%,增加原因系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比上年同期增加742,835.89元,增加比率为267.72%,增加原因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市价上涨所致。

(3)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7,367,012.33元,增加比率为7374.40%,增加原因系公司股权转让所致。

(4)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1,450,564.74元,增加比率为260.61%,增加原因系确认政府科技补贴收入所致。

(5)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095,715.86元,增加比率为487.02%,增加原因系公司处置报废、闲置固定资产所致。

(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86,497,895.10元,减少比率为116.72%,减少原因系公司产能不满成本上升所致。

3.1.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778,302.85-385,932,910.8682.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941,563.44-29,101,566.03-40.69

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20,154,608.01元,增加比率为80.96%,增加原因系在建工程投资较去年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1,839,997.41元,减少比率为40.69%,减少原因系本期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1)如果在2006年和2007年两个会计年度中的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华微电子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增长低于30%,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将向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一次,追送股份总数为500万股。如改革方案实施日至追加股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追加送股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2)若触发了上项股份追送条款,则现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若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则现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自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除获送红股外增加持有的华微电子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未进行现金分红。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200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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