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4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8名,通讯方式表决的董事6名,公司2名监事及有关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鲁泰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继续使用一仟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之银行贷款额度,用于循环贷款用途,期限一年,并授权财务部经理张克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政策性优惠借款,金额为本外币折合人民币不超过贰亿元,期限一年,并授权财务部经理张克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书。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本外币折合人民币不超过贰亿元,期限一年,并授权财务部经理张克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在授信额度内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书。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向交通银行淄博淄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本外币折合人民币不超过壹亿元,期限一年,并授权财务部经理张克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在授信额度内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书。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向中信银行淄博淄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本外币折合人民币不超过壹亿肆仟万元,期限一年,并授权财务部经理张克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在授信额度内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书。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