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 年10月27 日接到控股股东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48,686,752 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58%)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因流动资金借款,该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15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5%)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质押期为2009 年10月21日起至该公司申请解冻日止。
截止 2009 年10月27日,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累计质押1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5%。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权从2009年10 月21 日起予以冻结。
特此公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