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2009年10月26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阮建昌董事因出差委托宋逸婷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宋逸婷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职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聘任金明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解聘其财务总监职务,聘任李洋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对金明华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期间的辛勤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任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1、金明华先生
金明华,男,1961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绍兴医药站任主办会计、绍兴市医药管理局任财务科长、经济综合处处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财务总监兼审计部经理。截止目前为止,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洋女士
李洋,女,197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助理、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六届监事会监事。截止目前为止,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