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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2009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6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6月1日。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如下:

  “股票投资为基金资产的20%至65%,债券为35%至75%,现金类资产为5%至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良好分红记录的上市公司,该部分股票和债券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基金本报告期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比例限制进行证券投资。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了七只基金,即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余五只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公司尚未开展企业年金、社保基金资产管理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基金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系统划分了异常交易的类型、异常交易的界定标准、异常交易的识别程序,制订了异常交易的监控办法,并规范了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制度。

  报告期内未发生法规严格禁止的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1、基金投资策略说明

  三季度A股市场出现了大幅度的振荡,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因素在于流动性推动的因素逐步弱化之后,基本面回升的态势仍然需要进一步的确认,从而带来了市场对于维持相对较高的估值水平的信心度下降。

  展望四季度,出口改善将成为中国经济本季持续复苏的主要可能推动因素,市场将继续检验内外部经济的复苏程度。从估值角度来看,经过三季度的调整,部分个股的估值已经处于合理或者低于合理水平的区域,具备了一定的安全边际。

  投资策略上,经过三季度的调整后,目前市场整体估值整体合理。我们认为一方面四季度宏观经济环比改善的确定性加强,市场流动性虽然有所减弱但依然保持充裕;但同时投资拉动政策的持续性、终端需求的不确定性以及国际市场的波动等因素都可能使得四季度股市仍然可能出现较大的振荡。

  本基金在3季度维持了基金契约允许范围内较高的股票资产配置的策略。在行业配置上强化了哑铃式的投资方式,偏重于上游资源品和下游消费品行业。展望四季度,在市场等待明确信号抉择方向的同时,我们会耐心的逐步买入低估股票。

  2、基金业绩表现说明

  报告期内,国海中国收益混合基金三季度净值增长为-1.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5%,基金净值表现优于比较基准1.49个百分点。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tsfund.com

  7.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并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查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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