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郑国华 | 董事 | 因有公务 | 李大滨 |
| 翁阳 | 董事 | 因有公务 | 柯荣卿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柯荣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2009.9.30 | 2008.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675,056,992.86 | 405,889,505.11 | 66.3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24,778,863.55 | 218,602,971.22 | 2.83% |
| 股本(股) | 121,400,000.00 | 60,700,000.00 | 10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85 | 3.60 | -48.61% |
| |
| | 2009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9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55,372,387.73 | 50.03% | 296,257,064.88 | 65.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17,295.81 | 1,041.40% | 6,175,892.33 | 311.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0,389,608.57 | 39.4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42 | 69.3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1,100.00% | 0.05 | 308.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1,100.00% | 0.05 | 308.33% |
| 净资产收益率(%) | 2.68% | 3.00% | 2.75% | 4.2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2.68% | 3.00% | 2.75% | 4.21% |
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4.9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97.9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320.70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494.68 | |
| 合计 | 2,183.09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83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王永 | 1,88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培荣 | 1,01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凤琼 | 95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葛建瓴 | 54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冯超群 | 51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鼎晖同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48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树华 | 4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丽平 | 391,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沈世荣 | 309,202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德丰 | 30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55.84%,主要是公司购建移动式改性沥青集成加工装置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款项支付增加以及支付收购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3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8189.89%,主要是公司业务增长,增加银行融资,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经2009年4月21日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9年4月22日至10月21日,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09年10月15日按承诺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了上述款项。
4、公司不存在2008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解决情况。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柯荣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黄培荣、杨真、郑国华、王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经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自公司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在此次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中所持有的新增股份。柯荣卿、黄培荣、杨真、郑国华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当年可转让公司股份法定额度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本承诺仍在履行期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各股东于2007年1月23日分别作出承诺:“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或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或虽未有投资但享有控制权的企业目前不存在、将来亦不会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经营业务,不生产、开发任何对公司产品及拟开发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类同产品,也不会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从而确保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与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予以赔偿。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在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仍然有效,直至本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依法转让完毕且本人同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起满两年之日终止。” | 本承诺仍在履行期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对200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200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50%以上 |
| 公司预计200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相比增长50%-80%。 |
| 2008年度经营业绩 | 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889,184.6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公司利用与上游供应商的良好协作关系和优惠条件,母子公司都加大了重交沥青贸易力度,重交沥青销售数量同比大幅增加,部分克服了季节性因素对公司业绩的不良影响,并且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来源。
3、公司在2009年完成了全国性战略布局,新设了广州子公司和辽宁子公司,母子公司定位进行了调整,公司现有资源得到整合,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区域性布局初见成效。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荣卿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