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09年10月28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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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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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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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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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故本基金本报告期以税前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实际为1.35%)为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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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的约定: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 天;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4)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 天;
(6)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0)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9)条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本基金未规定建仓期,本报告期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19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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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管理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不存在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之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9年三季度,中国经济延续了年初以来的复苏态势。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持续高位运行,房地产投资增速加速上行,工业生产逐步恢复,社会零售实际增速仍然保持在高位,制造业PMI指数连续6个月超过50,表明经济景气程度继续提升,出口同比仍然负增长,但已基本触底。CPI和PPI环比已在8月份同时实现正增长,价格触底回升。3季度央行通过重启1年期央票发行、提高3个月央票发行利率等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上行,对货币政策微调,货币政策宽松程度不如上半年。总的来看,中国经济复苏态势不改。
三季度由于央行主动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上行以及新股发行重启,货币市场资金宽裕程度较上半年下降,货币市场利率迅速上行且波动加大。本期内货币基金增加了逆回购的配置比例,增持了浮息债和短融,并保持了较低的组合久期。
本期内,本基金A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078%,B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6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56%。本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基准,主要是本期内货币市场利率较低以及本基金基准为央行设定的存款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存在较大差异所致。
四季度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强劲增长。CPI会由负变正,PPI降幅会大幅缩窄。虽然央行将继续保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由于外围已出现开始逐步退出刺激性货币政策的经济体,预计国内的加息预期会越来越强烈,从而引发货币市场利率的进一步上升。本基金在四季度会继续保留较高的逆回购配置比例,增加浮息债配置比例,并把组合久期控制在较低水平,以提高组合的流动性并控制利率风险。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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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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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资产净值20%的情形。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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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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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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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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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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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5.8.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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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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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和因份额升降级导致的强制调增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和因份额升降级导致的强制调减份额。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7.1 报告期内本基金公告自2009年9月28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核准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423号)
《关于国投瑞银货币市场资基金备案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9]27 号)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46 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