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在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八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到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按照规定时间送达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具体文本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