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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09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除独立董事栾伟洁、邓朝晖,监事张岩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栾伟洁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已书面提出辞职,对公司的经营数据无法确定。独立董事邓朝晖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因缺席本次董事会。监事张岩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无法确定报告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邓朝晖独立董事已书面提出辞职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高海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9.9.302008.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361,865,741.79306,434,164.741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99,098,614.3269,688,607.2742.20%
股本(股)96,227,998.0090,486,000.00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0300.77033.77%
 
 2009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09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0.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63,998.14-4,422,770.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1,544,258.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7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0.04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9-0.0460
净资产收益率(%)-1.88%-4.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1.88%-4.46%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0.22
合计280.2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29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林仁平1,236,164人民币普通股
林仁忠1,008,540人民币普通股
杜进军397,930人民币普通股
朱欣怡358,150人民币普通股
张建青340,470人民币普通股
章德华285,281人民币普通股
吴黛云282,100人民币普通股
秦辉231,953人民币普通股
金明飞231,166人民币普通股
易清明215,54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借款收到现金所致。

1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借款收到现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情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亚星实业承诺在深大通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且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深大通1000万股股份转让给亚星实业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三个月内,就与深大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全部相关资产以市场公允价格注入深大通事宜召开董事会议并提交深大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亚星实业已经履行承诺就注入亚星实业相关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提议召开深大通董事会会议审议。
股份限售承诺亚星实业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流通或转让,其他非流通股股东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流通或转让。正常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关于避免与深大通同业竞争的承诺亚星实业已经履行承诺就注入亚星实业相关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提议召开深大通董事会会议审议。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2)、公司一直在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推进恢复上市工作。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需要提供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涉及的股份完成登记过户到亚星实业名下的证明文件,即方正延中、文慧投资和港银投资分别向亚星实业按10:6.5的比例赠送股份,合计赠送股份29,063,249股。由于自2009年4月28日取得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后,亚星实业至今未能取得上述股份。公司无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的补充文件,恢复上市工作尚无法有效推进。

(3)、公司已及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进展情况的公告。


3.5.1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高海波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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