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银基发展")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99号文核准。
发行人于2009年11月4日在全景网进行了网上路演推介,11月5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申购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8%。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09年11月6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88",简称为"09 银基债"),于2009 年11月6日-11月12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09 年11 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