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股票代码:0022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昌正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FLA/RM 1602 16/F BANGKOK BANK BUILDING NO 18
BONHAM STRAND WEST HK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9年1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本报告。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在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顺昌”)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澳洋顺昌所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昌正公司:指昌正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澳洋顺昌: 指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澳洋
顺昌流通股股份608万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昌正有限公司
2、注册地 :FLA/RM 1602 16/F BANGKOK BANK BUILDING NO 18 BONHAM STRAND WEST HK
3、授权代表:CHEN KAI
4、法定股本:10,000港元
5、商业登记证号码:32878417-000-06-09-5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从事在大陆的投资业务。
8、股东名称:CHEN KAI 和CHEN XIAOLING两名自然人,其中CHEN KAI持股比例为99.9%,CHEN XIAOLING持股比例为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CHEN KAI | 董事 | 男 | 澳大利亚 | 中国张家港 | 无 |
| CHEN XIAOLING | 董事 | 女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无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已发行股份。
第三节 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澳洋顺昌24,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有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市场状况继续减少其在澳洋顺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澳洋顺昌股份30,900,000股,占总股份的25.4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25,000股。
截止到 2009 年 11月4 日,昌正公司所持有的澳洋顺昌权益合计减持6,080,000股,占总股份的5.00%,其中,昌正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减持6,000,000股,占总股份的4.9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减持80,000股,占总股份的0.07%。
本次变动后,昌正公司仍持有本公司股份24,8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4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45,000股。
二、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
姓名 | 变动前 | 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昌正有限公司 | 30,900,000 | 25.41% | 6,080,000 | 5.00% | 24,820,000 | 20.41%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澳洋顺昌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09年11月5日)前六个月内买卖澳洋顺昌股票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交易方式 | 日期 | 卖出(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 |
| 昌正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09年6月25日 | 2,000,000.00 | 10.72 |
| 2009年6月26日 | 2,500,000.00 | 10.70 |
| 2009年6月29日 | 1,500,000.00 | 10.50 |
| 竞价交易 | 2009年11月4日 | 80,000.00 | 16.01-16.09 |
| 合计 | 6,080,000.00 | -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昌正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09年11月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商业登记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文本。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澳洋顺昌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张家港欧洲工业园 |
| 股票简称 | 澳洋顺昌 | 股票代码 | 00224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昌正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FLA/RM 1602 16/F BANGKOK BANK BUILDING NO 18 BONHAM STRAND WEST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30,900,000股 持股比例:25.4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6,080,000股 变动比例:5.00%
变动后持股数量: 24,82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0.4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09-054
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昌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正公司” )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6月5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昌正公司持有公司1,545万股股份,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5.41%。公司于2009年6月23日实施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昌正公司所持股份增加到3,090万股,持股比例仍为25.4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2.50万股。
2009年11月5日,公司接到昌正公司的通知:昌正公司在2009年6月25日至2009年11月4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3%。具体如下:
| 交易方式 | 日期 | 卖出(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 |
| 大宗交易 | 2009年6月25日 | 2,000,000.00 | 10.72 |
| 2009年6月26日 | 2,500,000.00 | 10.70 |
| 2009年6月29日 | 1,500,000.00 | 10.50 |
| 竞价交易 | 2009年11月4日 | 80,000.00 | 16.01-16.09 |
| 合计 | 6,080,000.00 | - |
截至2009年11月4日收盘时止,昌正公司仍持有本公司股份2,48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4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4.50万股。
有关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参见 2009年11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