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09年12月4日,收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兆公司)与第二大股东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长江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经双方协商同意,出让方新长江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份2,438万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至受让方中兆公司名下。本次协议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7,066万元,折合每股7.00元,受让方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向出让方支付转让价款。
本次协议转让双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另行发布。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438万股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