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划转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给予公司铁精矿价格优惠的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变更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暨获得北京奥运南区房地产项目公告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9年1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09-03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给予公司铁精矿价格优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于2009年10月27日签署了《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0-2011年度)(此协议尚需获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其中铁精矿的定价基准为"不高于调整之前的前一半年度中国铁精矿进口到岸的海关平均报价加上从鲅鱼圈港到鞍钢股份的铁路运费再加上品位调价后的价格。其中品位调价以鞍钢股份前一半年度进口铁精矿加权平均品位为基准,铁精矿品位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百分点,价格上调或下调人民币10元/吨"。有关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发布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0-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经公司与鞍钢集团协商,鞍钢集团承诺在上述定价基准所确定的价格基础上给予优惠,优惠金额为前一半年度中国铁精矿进口到岸的海关平均报价的5%。鞍钢集团给予公司铁精矿价格优惠之后,鞍钢集团提供给公司的铁精矿定价为不高于调整之前的前一半年度中国铁精矿进口到岸的海关平均报价折扣5%之后加上从鲅鱼圈港到鞍钢股份的铁路运费再加上品位调价后的价格。其中品位调价以鞍钢股份前一半年度进口铁精矿加权平均品位为基准,铁精矿品位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百分点,价格上调或下调人民币10元/吨。该承诺有效期与《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0-2011年度)一致。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