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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09年1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09年12月28日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分红混合,代码:519087)、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成长股票,代码:519089)和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泛资源优势混合,代码:519091)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同时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本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上述基金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进行日常基金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投资者可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开办本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含申购手续费),超过100元的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规定定投的约定申请金额最大为5000元(含)。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新华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免长途);(010) 68730888

  2、新华基金网站:www.ncfund.com.cn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站:www.psbc.com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0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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