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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收购深发展股权交易期限延长
“最后终止日”由年底变更为明年4月30日
秦 利

  中国平安表示,因原《股份购买协议》即将到期,该公司及新桥投资双方均有意愿继续履约,所以调整了协议的有关最后终止日表述。

  证券时报记者 秦 利

  本报讯 中国平安今日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国平安将与新桥投资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就中国平安收购深圳发展银行16.76%股份与新桥投资签订的原《股份购买协议》中 “最后终止日” 延后至2010年4月30日。

  中国平安表示,因原《股份购买协议》即将到期,该公司及新桥投资双方均有意愿继续履约,所以调整了协议的有关最后终止日表述。

  中国平安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上述交易涉及的监管审批仍在正常进行中,中国平安的保险、银行和投资三大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双方有信心完成相关交易事项。根据公告,《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股份购买协议》中定义的“最后终止日”由2009年12月31日变更为2010年4月30日。

  据了解,2009年6月12日,中国平安与深发展的第一大股东新桥投资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购买其持有的深发展银行5.2亿股股份,占深发展银行目前总股本的16.76%。此外,平安寿险与深发展银行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将认购深发展非公开发行的不少于3.7 亿股。两项交易完成后,中国平安集团将持有深发展银行不超过30%的股权,成为深发展银行第一大股东。

  中国平安在8月份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定向增发H股议案后,就向监管部门递交了正式的申请。目前还在有关部门审批过程中。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平安收购深发展银行需要得到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个监管部门的批准,因此其中还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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