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09年1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源电器

股票代码:002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孙益源

住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振兴北路16号

通讯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东源大道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 孙益源

投资中心、出让方 指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东源电器 指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09年12月26日孙益源通过协议受让东源电器9%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孙益源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东源大道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无

第三节 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看好东源电器未来发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源电器股份23,970,000股,持股比例17.0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存在继续增持东源电器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

二、 本次变动情况

2009 年12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投资中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受让方:孙益源

转让的股份数量及比例:12,668,400股,占东源电器股权比例为9%

转让股份性质: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生效时间:

投资中心与孙益源双方同意, 转让价格为11.85元/股,转让总价款为150,120,540元元。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股份转让金人民币150,120,540元。

三、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其他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孙益源先生为东源电器董事长,本次权益变动前其持有东源电器11,301,600股,占东源电器总股本的8.03%,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东源电器股份将增加至23,970,000股,占东源电器总股本的17.03%。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定价原则:以本协议签订之日前30个交易日东源电器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作为每股转让价格,确定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85元。

3、孙益源先生本次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向自然人借款。该股份的取得、处分及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与第三方有特殊安排的情形。

4、孙益源先生本次增加持股的原因是看好东源电器前景,并有进一步增加持股的打算。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由东源电器董事会商议制定,目前未有分配预案。

5、孙益源先生除在东源电器担任董事长职务外不在其他公司任职,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孙益源先生最近3年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6、东源电器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孙益源先生增持股份事宜符合东源电器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东源电器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孙益源在之前6 个月内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东源电器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益源

签署日期:2009年12月2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孙益源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权转让协议》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南通市
股票简称东源电器股票代码002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孙益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不适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1,301,600股

持股比例:8.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9%

持股数量:23,970,000股 持股比例:17.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益源

签署日期:2009 年12月26日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源电器

股票代码:002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住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春桃街11号

通讯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春桃街1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中心 指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东源电器 指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09年12月26日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东源电器9 %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2001 年2 月,法定代表人为王菊芬,注册资本为4,450 万元,实收资本4,45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春桃街11 号,注册号为320683000104112,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为对十总镇范围内国家允许的行业进行投资。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设主任一名,主任为王菊芬(女,中国国籍,长期居留地南通市通州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东源电器股份25,701,200股,持股比例18.26%。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性,并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

二、 本次变动情况

2009 年12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孙益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受让方:孙益源

转让的股份数量及比例:12,668,400股,占东源电器股权比例为9 %

转让股份性质: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生效时间:

投资中心与孙益源双方同意, 转让价格为11.85元/股,转让总价款为 150,120,540元。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股份转让金人民币150,120,540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源电器股份25,701,200股,占东源电器总股本的18.26%。

三、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09年11月4日到2009年11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东源电器股份总数占东源电器总股本的4.97%,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时间卖出数量(股)卖出方式卖出价格(元/股)此期间公司总股本(股)占此期间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09-11-043,300,000大宗交易13.70140,760,0002.34%
2009-11-052,700,000大宗交易13.51140,760,0001.92%
2009-11-17300,000大宗交易13.35140,760,0000.21%
2009-11-18700,000大宗交易13.40140,760,0000.5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菊芬

签署日期:2009年12月2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权转让协议》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南通市
股票简称东源电器股票代码002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江苏省南通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38,369,600股

持股比例:27.2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9%

持股数量:25,701,200股 持股比例:18.2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菊芬

签署日期:2009 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09- 030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12月26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下称十总投资)与孙益源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十总投资将其持有的东源电器股权中的12,668,400股转让给孙益源先生(占公司总股本的9.00%),转让价格为每股11.85元(以本协议签订之日前30个交易日东源电器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90%作为每股转让价格)。本次转让前十总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8,3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7.2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本次转让后十总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7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8.2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孙益源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本次受让前持有公司股份11,301,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3%),本次受让后,孙益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具体内容请参见与本提示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