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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74号《关于核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6,300万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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