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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股2010-008 转债代码:125960 转债简称:锡业转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锡业A1配;代码:080960;配股价格:8.98元/股。

  2、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0年1月19日至2010年1月25日的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配股缴款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0年1月26日验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0年1月27日将公告配股发行结果,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锡业股份”和“公司”)配股方案经公司200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08年8月8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2009年8月11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将公司2008年度配股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关于配股事宜的授权相应延长至2010年8月11日。本次配股已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132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74号文核准。核准发行股数为1.63亿股。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0年1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10股配售2.4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亿元。

  4、锡业股份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其可配股数。

  5、配股价格:8.98元/股。

  6、发行对象:

  (1)网下发售对象: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至2010年1月18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上发售对象: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至2010年1月18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股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0年1月19日(T+1日)起至2010年1月25日(T+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锡业股份配股网下认购表、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缴款方法: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锡业A1配”认购单(请投资者根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操作),代码“080960”,配股价8.98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24),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的“锡业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配股,填写锡业股份配股网下认购表,配股价8.98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24)并四舍五入取整数。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配股认购资金请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锡业股份配股认购资金”字样):

  ■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必须在2010年1月25日(T+5日)12:00 前划出认购资金,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网下认购表、划款凭证复印件(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锡业股份配股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必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10年1月25日(T+5日)15:00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网下配股对象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网下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毅

  办公地址: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

  董事会秘书:杨奕敏

  电话:0873-3118606

  传真:0873-3118622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程久君 崔威 毕宗奎 翁林海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0620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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