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11月16日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28),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白云山光华")入选广东省2009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税局和广东省地税局于2010年1月21日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gdstc.gov.cn)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0〕20号】,本公司及白云山光华被认定为广东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分别是GR200944000225(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GR200944000224(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证日期为2009年11月1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在获得该认定资格后,上述两家公司可享受2009年-2011年连续三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预计将影响本公司200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约3000万元(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