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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公司与子公司股权结构如图所示:
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的股权关系如上:

  (上接D5版)

  大幅度波动,使公司面临一定的成本控制压力。

  (4)债务规模较大,负债水平较高。截至2009年3月底,公司总债务达到51.36亿元,资产负债率和总资本化比率分别为67.15%和63.96%。较高的负债水平给公司带来较大的偿债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估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评估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评估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评估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评估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中诚信评估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该公司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同时,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也将由发行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银行授信共计494,666万元,其中已使用银行授信共计427,294万元,未使用银行授信共计67,372万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发行人未曾有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2009年6月30日,发行人近三年共发行1次短期融资券。

  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7]204号文件备案,发行人于2007年发行短期融资券。该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时间为2007年7月6日,发行总额为4.7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兑付完毕。

  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

  注:2009年9月28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09]CP97号文注册,发行人发行了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期限1年,票面利率为3.60%。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未经审计)的比例

  截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将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扣除少数股东权益)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偿债指标

  1、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偿债指标

  ■

  2、发行人母公司口径主要偿债指标

  ■

  备注:请投资者参考募集说明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中的有关说明。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利息倍数 = (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贷款偿还率 = 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 = 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担保

  本期债券由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担保人: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夕龙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丹阳市云阳路6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土地资产投资开发(市政府委托);对城市基础设施、旧城改造、拆迁项目进行投资,收购和储备土地并进行前期开发和整理。

  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丹阳市城建投资公司,于2004年1月30日经丹阳市人民政府丹发[2004]3号文批准成立,取得丹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证132118100630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05年4月4日经丹阳市人民政府丹政发[2005]46号文批准更名为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公司。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股东为丹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于2007年11月28日取得丹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1181105564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二)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报告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丹阳城投2008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存货)/流动负债

  利息倍数 = (利润总额 + 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三)资信状况

  丹阳城投目前是丹阳市政府唯一的投融资平台,全面负责丹阳市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从2005年开始在丹阳市政府的授权下公司还承担了土地收储职能。土地收储主要由母公司完成,供水业务由丹阳自来水公司负责,污水处理业务由丹阳市石城污水处理厂负责,旅游资源开发由江苏齐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除此以外,丹阳城投子公司还有丹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为江苏丹昇创业投资公司,参股比例为36.67%。

  丹阳城投与各家银行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截至2008年底,丹阳城投合并口径下的银行授信额度为29.60亿元,丹阳城投母公司口径下的银行授信额度为22.00亿元。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丹阳城投(合并口径)资产总额799,982.32万元,负债合计294,411.53万元,所有者权益494,171.12万元,少数股东权益11,399.67万元。2008年,丹阳城投实现营业收入4,457.61万元,补贴收入24,795.77万元,净利润15,028.37万元。

  截至2009年9月30日,丹阳城投(未经审计)合并资产总额1,012,750.62万元,负债合计495,275.08万元,所有者权益506,392.74万元,少数股东权益11,082.80万元,未分配利润64,223.33万元。2009年1-9月,丹阳城投实现营业收入3,462.70万元,净利润-802.13万元。2009年1-9月份丹阳城投净利润为负,主要由其盈利模式确定。丹阳城投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补贴,丹阳城投的土地拍卖出让所得首先归入丹阳市财政,扣除相关税费后,再由市财政以补贴收入的形式划归丹阳城投,每年补贴收入全部到位后,担保人的净利润转正。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丹阳城投对外担保余额为3,200万元,分别是为江苏省丹阳市公路管理处提供担保1,700万元,为江苏华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00万元。

  (五)累计担保余额占其净资产额的比例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主债务本金金额占其净资产额的比例为0.65%。若加上为本期债券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额度,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合并口径)占其净资产额(扣除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将不超过16.98%。

  (六)偿债能力分析

  丹阳城投自成立以来保持稳健的发展,资产、经营规模不断增加,盈利能力比较稳定。2008年丹阳城投因土地出让共获得补贴收入(含经费补贴)21,999.90万元。根据丹阳城投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08年末,担保人作为存货收储的土地为362,030.72万元,丹阳城投的补贴收入有较好的可持续性。截至2008年末,丹阳城投的资产负债率为36.80%,净资产收益率2.97%,流动比率为4.53,速动比率为1.21,均处于行业正常水平;丹阳城投2008年度的利息倍数为3.19,具有按期付息能力。同时丹阳城投与各贷款银行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并保持了良好的信用记录,总体偿债能力较强。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5年期公司债券(附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第3年末回售选择权),发行面额总计为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

  (二)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保证责任的承担

  如发行人未能在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兑付须偿付的债券本息,担保人应在收到债券持有人的书面索赔要求后,根据《担保函》向债券持有人履行担保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发出的书面索赔要求为符合《担保函》规定的书面索赔要求。

  (四)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五)保证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六)财务信息披露

  本期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担保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七)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债权转让或第三方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该债券权利的,担保人按照《担保函》的规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八)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期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期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为了保护本期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的利益,债券持有人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本期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进行持续监督。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持续监督的具体安排如下:

  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证人的担保能力进行持续关注。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以及可能影响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重大事件,并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保证人发生影响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通知保证人,启动相应担保程序,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在保证人发生影响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的情形下,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设立及IPO发行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1998年6月27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8)67号文批准,由江苏大亚集团公司(现已更名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上海凹凸彩印总公司作为第二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同时联合北京市牛奶公司、成都五牛科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头乾业烟草物资有限公司等三家发起人(以现金出资)共同发起募集设立“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31号文批复同意,于1999年3月23日采取“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按1:6.25溢价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万股普通股。

  公司于1999年4月18日创立,并于1999年4月20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1999)51号文同意,1999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大亚股份”,股票代码为“000910”。2002年7月11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2]第07040015号文核准,公司名称由“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深交所核准,自2002年7月24日起,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亚科技”,股票代码不变。

  (二)历次股本形成及变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31号文批复同意,于1999年3月23日采取“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按1:6.25溢价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万股普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3,125万元,折合23,125万股。

  2、2006年5月15日,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800万股对价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23,12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32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00万股。

  3、2006年7月17日,公司根据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以2005年末的总股本23,1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公积金转增方案,公司股本由23,125万元变更为46,250万元。

  4、2007年3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2号文件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500万股。2007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工作,并于2007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成了上市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6,500万股于2007年3月29日上市。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新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2,750万元人民币。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于200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分别收购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和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各75%的股权。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22日下发的证监公司字[2006]41号《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批准,并经2006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1、资产转让款的支付

  根据公司与大亚集团签署的《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截至2006年4月30日,本公司已向大亚集团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439,054,636.26元。

  2、资产收购的交割

  (1)江苏大亚股权转让已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同意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苏外经贸资审字[2006]第11001号)批准。江苏大亚已重新领取了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2)江西大亚股权转让已经江西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赣外经贸外资管字[2006]18号)批准。江西大亚已重新领取了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3)茂名大亚股权转让已经茂名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茂外经贸资[2006]1号)批准。茂名大亚已重新领取了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截至2006年5月底,公司收购大亚集团持有的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和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各75%股权的过户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

  (四)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2009年6月30日

  ■

  注:截至2009年9月7日,发行人限售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2、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1)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2)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公司与子公司股权结构如图所示:■

  三、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情况介绍

  大亚集团是公司主体发起人之一,在经历历次转股增发及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截至2009年6月30日,大亚集团持有公司24,436.72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3%,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大亚科技集团公司的前身是1987年5月30日经江苏省镇江市经济计划委员会镇计经综(1987)第240号文批准成立的国营丹阳铝箔厂,1991年3月30日经丹阳市计划经济委员会丹计经(1991)77号文批准,在原丹阳铝箔厂基础上成立国营丹阳铝箔总厂。1993年2月19日,经江苏省体改委苏体改生(1993)41号文批准,在原丹阳铝箔总厂的基础上组建国有独资企业大亚集团公司,该公司由生产型企业转化为管理型公司。其主要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大亚集团公司部分国有产权转让及公司制改造的批复》(苏政复[2003]63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3]298号)和丹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产权转让合同书>的批复》(丹政复[2004]40号)批准,2004年大亚集团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公司变更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兴康。经营范围为工业自动化产品、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工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真空镀铝、彩色印刷、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木地板、板材、装饰材料、家具的制造、加工、销售;林木种植;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规定审批的办理审批后经营)。

  大亚科技集团公司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主体的新型包装材料及中高档印刷,以上海大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光通信元器件及系统设备和以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为主体的木业三大产业群体。

  截至2008年末,大亚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02,754.09万元,净资产为320,726.15万元。2008年该公司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891,333.00万元,净利润35,468.44万元。

  截至2009年6月30日,大亚集团所持有大亚科技的股票有24,384万股被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79%。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丹阳市意博瑞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兴康

  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管理咨询。

  2、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实际控制人姓名:陈兴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的职业:管理

  最近五年内的职务:1993年5月至2008年3月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08年3月至今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04年12月至今任丹阳市意博瑞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2009年6月30日,大亚集团持有本公司46.33%的股权;丹阳市意博瑞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大亚集团63%的股权;陈兴康先生持有丹阳市意博瑞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陈兴康先生通过丹阳市意博瑞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陈兴康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的股权关系如下: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兼职情况

  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8年5月23日换届选举产生,本届董事会共选举董事九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届会议审议,选举陈兴康为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如下:

  ■

  2、公司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08年5月23日换届选举产生,本届董事会共选举监事3名。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韦继升为监事会主席,具体如下:

  ■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4、兼职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查阅公司“三会”文件、与高管人员和公司员工进行交谈,对公司高管人员在内外部兼职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且查阅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和领取薪酬表,上述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单位:万元

  ■

  2、公司监事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无持有本公司股份、股票期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包装装潢印刷。一般经营项目:各类地板、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制造、销售;装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造林及林木抚育与管理。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包装装潢材料、铝箔及复合材料、通信设备、光电器件、化纤产品、烟用聚丙烯丝束、滤嘴棒、普通机械、电子产品、有色金属压铸件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森工产业、烟草包装印务业和汽配业。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 =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 = 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9.加权和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以及基本和每股稀释收益计算公式,依据《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

  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

  二、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

  三、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8亿元;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5.5亿元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减少流动负债,调整债务结构;拟用剩余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09年6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将不超过8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0%)。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5.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该等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若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与公司预计不符,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所借银行贷款。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如下影响(所引用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和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2009年6月30日,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91.71%。为降低公司的流动性风险,需要对债务结构进行调整,适当增加中长期债务融资,降低短期债务融资比例。以200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为基准,并假设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本次所募资金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69.77%小幅增加至70.66%;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91.71%降低至78.75%;流动比率由0.76提高至0.89。公司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有较为明显的提高。由于长期债权融资比例有所提高,降低了综合付息债务成本,发行人债务结构将逐步得到改善。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预计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可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整体债务情况。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风险。

  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发行人与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和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

  (四)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也可访问相关互联网网址查询部分相关文件:

  (一)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陈兴康

  董事会秘书:宋立柱

  联系人:陈晓龙 陈钢 左军

  电话:0511-86981064、86981506

  传真:0511-86981234

  邮政编码:212300

  互联网网址:http://www.daretechnology.com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濛、刘恒志、周凤龙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834

  邮政编码:200040

  互联网网址:http://www.ebscn.com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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