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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地址: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010年1月26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虽然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是由于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根据发行人公布的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发行人2009年1-6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01%,营业利润同比下降35.92%,净利润同比下降30.67%,虽然发行人已经采取相应措施,但国际金融危机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尚未消除。

  五、森工产业的运行状况与房地产行业及社会终端消费能力密切相关,而房地产行业受到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此外,国家相关森工产业政策以及税收政策的调整,也可能使森工产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以上因素都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债券评级为AA;债券上市前,截至2009年9月30日,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7.25%,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71.17%,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88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是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4.21倍(假定以5.80%测算)。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Dare Technology Co. , Ltd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公司股票简称:大亚科技

  4、公司股票代码:000910

  5、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兴康

  6、公司董事会秘书:宋立柱

  7、公司注册日期:1999年4月20日

  8、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

  9、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

  10、公司邮政编码:212300

  11、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daretechnology.com

  12、公司电子信箱:slzdy@cndare.com;daretech@cndare.com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09年4月11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09年5月12日,发行人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09年6月5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09年12月18日,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37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债券名称:2010年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7.7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票面金额
债券期限:5年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0年1月29日
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0年1月29日至2015年1月28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0年1月29日至2013年1月28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0年1月29日至2015年1月28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0年1月29日至2013年1月28日
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5年1月29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3年1月29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5年1月29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1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付息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1月29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利息登记日:2011年至2015年间,每年1月29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
回售登记期: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按发行人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行使债券回售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在第3个付息日之前进行登记,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第5个付息日前第6个交易日为未回售的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
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利息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本金兑付金额: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总额,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债权登记日: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50%-5.8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担保人: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通过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不向发行人原有股东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一次发行,不分期发行
发行对象:网上发行: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发行: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5.5亿元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拟用剩余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5%

  

  (四)本次公司债券上市的地点和时间安排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0年1月27日
预计发行日期:2010年1月29日至2010年2月3日,共4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期:2010年1月29日至2010年2月1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0年1月29日至2010年2月3日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陈兴康

  董事会秘书:宋立柱

  联系人:陈晓龙、陈钢、左军

  电话:0511-86981064、86981506

  传真:0511-86981234

  邮政编码:2123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

  1、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901室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濛、刘恒志、周凤龙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834

  邮政编码:200040

  2、分销商

  (1)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5A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孙恬

  电话:021-61038302

  传真:021-61356530

  邮政编码:200011

  (2)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吴筱菊

  电话:010-59312833

  传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100140

  (3)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贺家余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64376955

  邮政编码:20003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住所:南京市北京西路26号4-5楼

  负责人:王凡

  经办律师:许成宝、阚赢

  电话:025-83316106

  传真:025-83329335

  邮政编码:210024

  (四)审计机构

  名称: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南京中山北路26号新晨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伍敏

  签字注册会计师:伍敏、诸旭敏、郑欢成、马长庆、王龙

  电话:025-83311788

  传真:025-83309819

  邮政编码:210008

  (五)担保人

  名称: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丹阳市云阳路60号

  法定代表人:金夕龙

  联系人:袁二明

  电话:0511-86883189

  传真:0511-86581687

  邮政编码:212300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栋968室

  法定代表人:周浩

  联系人:喻瀚林、王文华、刘景晖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濛、刘恒志、周凤龙

  电话:010-68567265、021-22169841

  传真:021-22169834

  邮政编码:200040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001202919025745075(大额支付系统行号为102290024433)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邮政编码:518010

  (十)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在作出合理及必要的查询后确认,截至2009年6月30日,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债项信用级别为AA,根据中诚信评估信用级别的符号及定义,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正面

  (1)行业地位突出。“圣象”地板是国内强化地板的第一品牌,连续12年全国销量第一,公司人造板的生产规模位列国内第一。公司还是全国最大的综合性卷烟配套材料生产基地,规模优势明显,行业地位较高。

  (2)生产链优势。公司已打造木业-人造板-木地板-品牌专卖店完整的产业链,日益明显的产业协同效应为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奠定了良好基础。

  (3)担保实力。作为丹阳市政府唯一的投融资平台及土地储备的运营载体,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且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该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本期债券的安全性。

  2、关注

  (1)下游行业不景气导致需求低迷。受经济危机影响,房地产等行业尚未走出低迷,其回暖速度将影响人造板及木地板市场需求量。

  (2)市场竞争激烈。人造板和木地板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压力较大,可能对公司未来销售和盈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3)成本上涨压力。近年来三剩物及次小薪材采购价格快速上涨,木材价格稳步上升,铝锭价格较

  (下转D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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