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2月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经贸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股份在解冻后办理了再质押手续,其中以850万股为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营业部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质押,以150万股股权质押给新疆联创兴业有限责任公司,冻结期自2010年2月9日起,冻结期限1年。上述股权的解冻、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外经贸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9154.23万股,质押冻结总额为9080.4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74%。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