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6版:金融机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下一篇 4   2010年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方割据色彩较浓,全国性标准尚未制定
业内呼吁尽快统一信贷转让市场
张若斌

  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凌涛在上周末透露,上海信贷转让市场已获得央行总行批复,预计春节后即可挂牌交易。

  至此,加上去年成立的深圳市金融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以及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的银团贷款转让交易市场,全国将出现三个各自独立的银行信贷资产交易平台。对此,多位银行高管均向记者表示,希望能建立全国统一的交易系统或市场,以利于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开展。

  某国有大行风控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信贷转让目前基本都是银行同业之间在私下进行,业内称为“抽屉协议转让”,在信息透明、完整和价格溢价方面都存在弊端,而一个标准化的信贷转让市场能加大交易的透明度和信息完整度,也将大幅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特别是在今年1月份银行信贷资产转让需求大幅增加的情况下,需要尽快成立一个有效的贷款转让市场以供交易。一方面可以为银行资产负债表“减肥”,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可供贷款额度。

  不过,从目前情况看,信贷转让市场的地方割据色彩较浓,全国性标准尚难统一制定。深圳、上海和北京的三个信贷转让市场分别由央行深圳分行下属的特区金融学会、央行上海总部管理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及银监会下属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各自筹建。其中,深圳市金融市场交易服务平台已于去年11月开始运行,是国内首个信贷转让二级市场。

  有分析认为,如果说分属央行深圳分行和央行上海总部的两个市场还可以根据属地原则互相兼容的话,银监会管理下的银团贷款转让交易市场则与前两者难免发生冲突。

  根据银监会要求,30亿元以上贷款项目必须组建银团贷款,而此类大额贷款又正是深圳和上海市场所推崇的重点交易品种。同时,上海银监局也已明确表示将积极探索银团贷款的转让机制,形成更加市场化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银团贷款转让平台。为此,银监会和银行业协会已经发布了包括《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银团贷款转让交易示范文本》等一系列文件。但这与外汇交易中心正在筹建的银行信贷转让市场也显然有所区别。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信贷资产转让专业化市场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和评估体系的情况下,更需要统一交易规则和完善相关法律。

  业内人士还表示,信贷资产转让交易市场的定价机制仍有商榷余地,目前银行间转让的大部分信贷资产均已成本价制定,而不是更合理的公允价值。根据2013年即将强制执行的国际会计准则IFRS9,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应尽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一旦据此执行,则部分银行去年上半年低息放出的巨额贷款,在当前贷款利息提升的情况下,将出现减值——利息越低,期限越长,则减值幅度也将越大。当然,为做高当期利润,这些银行更可能将高息贷款通过平台高价卖出,而把低息贷款则按成本价留在资产负债表上,监管部门应该对此有所预防。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