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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经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

  增聘张少华先生担任申万巴黎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少华先生从未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备。

  特此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

  附:基金经理简历

  张少华先生,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自1999年起从事金融工作,1999年7月至2003年1月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3年1月加入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2004年2月加盟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总部高级风险分析师、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监,2009年3月起任风险管理总部总监,2010年2月起任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监。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0年第2号)

  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7日生效。根据《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的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2月22日对本基金自2010年1月18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2月22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10年1月18日起至2010年2月21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Ri(i为日期,即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逐日累加)

  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Ri=[份额持有人(i-1)日的持有份额余额+份额持有人(i-1)日的累计未支付收益]×基金i日的每万份净收益/10000 (计算精度为0.01 元,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去尾原则,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10年2月22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2月22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份额持有人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2月23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登记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2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2月23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2010年2月12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至收益支付日前一日止期间的收益,2010年2月12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当日至收益支付日前一日止期间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8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wbnpp.com

  2、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者021-962299。

  3、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机构咨询。

  特此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巴黎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申万巴黎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工作已于2010年2月5日结束。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本次发行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为人民币933,186,314.72元,其中净销售额为人民币925,091,640.13元。

  依照《申万巴黎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认购资金的银行利息76,388.09元折算成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10年2月9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专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设立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925,168,028.22份基金单位,有效认购户数为12,983户。其中,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47,525.75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268%。

  本基金于2010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函(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10] 73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申万巴黎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巴黎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于2010年2月11日起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和网站www.swbnpp.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本基金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尽快开始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届时请注意阅读。

  特此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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