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2010年2月25日,在新浪博客等网站上刊登了"据传: 中国信达拟重组海南高速,方案主要为向其注入优质金融资产"的消息。
二、澄清说明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管理层核实,上述传闻不属实,不存在中国信达重组本公司及向本公司注入优质金融资产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公司预计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5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0.05元,相关公告已披露在2010年2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必要的提示
1、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就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筹划同类事项。
2、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