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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0-0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75,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3月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 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1股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2005年12月9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1月19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王贤玉法定承诺义务已履行
詹洪声法定承诺义务已履行
东莞市长安供电公司法定承诺义务已履行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工会委员会法定承诺义务已履行
汕头市金平区长锋实业公司法定承诺义务已履行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工会委员会法定承诺义务已履行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日期为2010年3月1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总数为1,075,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王贤玉64884648840.90%0.00%0.002%
詹洪声3568553568554.94%0.01%0.013%
东莞市长安供电公司81105811051.12%0.00%0.003%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工会委员会4509444509446.25%0.02%0.017%
汕头市金平区长锋实业公司40546405460.56%0.00%0.002%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工会委员会81105811051.12%0.00%0.003%
 合 计1075439107543914.9%0.04%0.04%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7,219,7370.27%-1,075,4396,144,2980.2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41,9510.01%-40,546101,4050.0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5,885,2590.22%-613,1545,272,1050.20%
4、境内自然人持股1,175,3300.04%-421,739753,5910.03%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17,1970.00% 17,1970.00%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7,219,7370.27%-1,075,4396,144,2980.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652,184,26399.73%1,075,4392,653,259,70299.77%
1、人民币普通股1,986,857,76374.71%1,075,4391,987,933,20274.7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665,326,50025.02% 665,326,50025.02%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652,184,26399.73%1,075,4392,653,259,70299.77%
三、股份总数2,659,404,000100.00% 2,659,404,000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贤玉702000.003%0.00%648840.002%垫付偿还5316股
詹洪声3860930.015%0.00%3568550.013%垫付偿还29238股
东莞市长安供电公司877500.003%0.00%811050.003%垫付偿还6645股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工会委员会4878900.018%0.00%4509440.017%垫付偿还36946股
汕头市金平区长锋实业公司438680.002%0.00%405460.002%垫付偿还3322股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工会委员会877500.0030.00%811050.003%垫付偿还6645股
 合计11635510.044%0.00%10754390.04%垫付偿还股88112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007年1月18日70235,684,7068.86%
2007年11月17日193,976,7060.15%
2008年12月18日2,110,2550.08%
2009年3月30日1,232,256,15846.34%

六、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若存在违规行为,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 不适用;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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