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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0-005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上午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2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志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裴亮先生、袁新文先生、胡宝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0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0 年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际审字[2010]第01020033号《审计报告》确认:200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685,853.6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4,429,974.32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442,997.43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75,986,976.89元,2009年内,公司支付普通股股利74,816,000.00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5,292,650.49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6,463,627.38元。

3、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0,688,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75,775,627.38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由 287,887,257.01元减少为234,447,257.01元。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0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0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定《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刊登于2010 年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制定《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刊登于2010 年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刊登于2010 年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00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等五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将于2010 年2月26日披露,根据公司2010-004号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2月26日开市时复牌。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0-010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0年3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00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10年3月27日上午10:00开始;

2、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22日;

3、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0年3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3月22日至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

邮编:350003

联系人:龚严冰、戴文增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请在相关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0-006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上午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小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0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0年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际审字[2010]第01020033号《审计报告》确认:200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685,853.6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4,429,974.32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442,997.43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75,986,976.89元,2009年内,公司支付普通股股利74,816,000.00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5,292,650.49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6,463,627.38元。

3、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0,688,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75,775,627.38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由 287,887,257.01元减少为234,447,257.01元。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0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0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等四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0-008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圳上[2009]20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在查阅了公司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并出具此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陈志勇、周文贵、叶芦生、刘晓初、陈志程等自然人在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9日依法于厦门市工商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的法律手续,换取了注册号为350200100700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8万元,经营期限自2004年5月17日至2054年5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93号文核准,本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68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88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68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10,688万元。

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百货、纺织品、仪器仪表、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商场销售);2、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种子);3、商务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后方能营业。)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和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

2、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包括:总经理办公室、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采购部、营运部、信息部、审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严谨的制度安排履行必要的监管。

3、 流程控制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建立了一系列的流程控制体系,范围涵盖了采购、仓储、销售、配送、客服及行政管理各个环节,并严格规范地实施了流程控制措施。对运营中发现的新问题,能够及时地讨论总结并对流程进行修改完善。

4、 财务会计控制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税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会计控制涵盖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稽核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公司在财务方面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清晰地划分了审批权限,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管理。在会计系统方面,公司按照《公司法》对财务会计的要求以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完整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对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5、内部审计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设立了审计部,作为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的责任部门,公司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通过内部审计,公司能够及时发现有关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强化管理,提高内部控制、内部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6、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本着“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追求卓越”的用人方针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原则,努力为全体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公司严格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管理人力资源事务,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一系列的制度,涵盖了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等方面,确保了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严格有效、公正透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内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对外积极开展招聘活动,保证人力资源能够充分地满足公司门店拓展与业务发展的需求。

7、企业文化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团队精神。

公司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等联谊活动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如一年一度的“优秀供应商大会”是一次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增进了解、加强合作的聚会;公司还印制了《员工手册》,对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和人事管理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指导,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监事薪酬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在内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随着公司管理的不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也在不断提高。

(三)2009年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相关文件精神,2009年1月9日公司召开一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09年3月27召开一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对《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修订,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2、切实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公司各个专门委员会认真对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按照董事会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严格要求,积极履行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落到实处和,运作规范。

2009年度,各专业委员会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因未有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未召开会议。

3、进一步推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资者。公司设立了专线电话、电子信箱答复投资者的问题,积极做好投资者日常来电、来函和来访工作;公司在网站上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更新公司有关信息,对公司最新披露的公告进行转载,方便了投资者查阅公司公告。在接待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时,严格登记、记录相关信息,防止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确保了信息披露的公平。 

(四)重点控制活动

1、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分)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对子公司的分管明确到人;明确要求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明确规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综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了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

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积极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009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

4、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的事项做出规定,防范了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该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够做到专户存储、三方监管,使用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等手续完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09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2010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重大投资均完全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

6、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信息的保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并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2009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因工作疏忽造成的信息披露程序问题及时进行了修正。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按照独立运行、相互制衡的原则,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内部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收支、经营活动、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各分子公司和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并对关键部门采取突击检查的形式,以充分确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经检查确认,公司的内部控制已按照既定制度执行且执行良好,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已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内控制度的良好运行有效地防范了各种重大风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关措施

1、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尤其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依法运作意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和危机意识,培育良好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为打造更有凝聚力的团队打好基础。

2、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使其更广泛、更深入。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确保公司运作规范。

3、不断更新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使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健全。针对经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听取其意见,进而制定出科学的内部控制流程予以规范。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持其执行的有效性,以及确保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公司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具体规范标准建立的各项制度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了评估,对上述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董事会认为,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完整和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通过不断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了良好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和相关控制制度,重视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在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0-009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89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元。截至2008年7月24日止,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21,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694,546.2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905,453.75元。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华证中洲验(2008)GF字第0200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募集资金使用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分别为351008110018120023247、116030100100046236。2008年8月21日,公司与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2,039,458.75元。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09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09年度公司没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09年度本公司未发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09年度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无其他应说明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09年度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09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新 华 都
股票代码002264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号14C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61009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5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5000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nhd-mart.com
电子信箱info@nhd.com.cn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龚严冰戴文增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5层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5层
电话0591-87987972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0591-87987982
电子信箱CIO@nhd.com.cncounselor@nhd.com.cn

 2009年200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7年
营业总收入3,109,238,189.662,279,317,478.8136.41%1,642,500,011.19
利润总额81,863,465.6082,708,102.88-1.02%92,610,254.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685,853.6064,467,425.656.54%73,017,28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536,767.1865,208,283.613.57%45,618,806.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621,167.27156,779,830.7339.44%74,751,454.63
 2009年末200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7年末
总资产1,390,415,204.511,063,338,175.2930.76%524,395,23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05,564,434.94511,694,581.34-1.20%156,800,606.79
股本106,880,000.00106,880,000.000.00%80,080,000.00

 2009年200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0.71-9.86%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0.71-9.86%0.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30.71-11.27%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25%20.79%-7.54%51.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03%21.01%-7.98%32.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2.051.4739.46%0.93
 2009年末200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7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734.79-1.25%1.9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40,948.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63,858.9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2,591.55 
所得税影响额-359,422.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93,006.59 
合计1,149,086.42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0,080,00074.93%   -10,150,000-10,150,00069,930,00065.43%
1、国家持股0.0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80,080,00074.93%   -13,000,000-13,000,00067,080,00062.76%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56,396,00052.77%   56,396,00052.77%
境内自然人持股23,684,00022.16%   -13,000,000-13,000,00010,684,00010.00%
4、外资持股0.0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   0.00%
5、高管股份0.00%   2,850,0002,850,0002,850,0002.6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6,800,00025.07%   10,150,00010,150,00036,950,00034.57%
1、人民币普通股26,800,00025.07%   10,150,00010,150,00036,950,00034.5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   0.00%
4、其他0.00%   0.00%
三、股份总数106,880,000100.00%   106,880,000100.00%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

限售股数

本年增加

限售股数

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7,000,00047,000,000上市前承诺2011年7月31日
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396,0009,396,000上市前承诺2011年7月31日
陈志勇7,884,0007,884,000上市前承诺2011年7月31日
陈志程1,200,0001,200,000上市前承诺2011年7月31日
陈云岚400,000400,000上市前承诺2011年7月31日
陈耿生800,000800,000上市前承诺2011年7月31日
刘国川400,000400,000上市前承诺2011年7月31日
池金明2,000,0002,0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周文贵1,200,0001,200,000900,000900,000高管锁定股份2009年7月31日
叶芦生1,200,0001,2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刘晓初1,200,0001,2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上官常川800,000800,000600,000600,000高管锁定股份2009年7月31日
林军800,0008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黄履端800,0008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付小珍600,000600,000450,000450,000高管锁定股份2009年7月31日
刘奇志600,0006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袁振林400,0004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龚严冰400,000400,000300,000300,000高管锁定股份2009年7月31日
郭建生400,000400,000300,000300,000高管锁定股份2009年7月31日
叶常青400,0004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龚水金200,000200,000150,000150,000高管锁定股份2009年7月31日
翁健200,0002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李小焕200,0002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庄弥前200,0002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林宗杰200,0002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王贤斌200,0002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郑海棠200,0002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黄德永200,0002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王凯文200,0002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李青200,000200,000150,000150,000高管锁定股份2009年7月31日
陈志伟200,000200,000上市前承诺2009年7月31日
合计80,080,00013,000,0002,850,00069,930,000

股东总数6,169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3.97%47,000,00047,000,000
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79%9,396,0009,396,000
陈志勇境内自然人7.38%7,884,0007,884,000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0%1,928,918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8%1,897,501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8%1,585,082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3%1,527,153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2%1,514,917
陈志程境内自然人1.12%1,200,0001,200,000
刘晓初境内自然人1.12%1,2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928,91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97,50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585,08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27,15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514,917人民币普通股
刘晓初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94,923人民币普通股
池金明1,010,200人民币普通股
周文贵9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7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陈发树先生直接持有新华都集团75.87%的股权,通过自然人独资公司厦门新华都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新华都集团16.8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发树先生目前担任新华都集团的董事长。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陈志程董事长392007年03月28日2010年03月27日1,200,0001,200,0001.20
周文贵董事、

总经理

372007年03月28日2010年03月27日1,200,000900,000二级市场卖出40.91
上官常川董事、

副总经理

442007年03月28日2010年03月27日800,000600,000二级市场卖出31.16
龚严冰董事、

董事会秘书

342007年03月28日2010年03月27日400,000300,000二级市场卖出28.00
裴亮独立董事422007年03月28日2010年03月27日4.99
袁新文独立董事482007年06月26日2010年03月27日4.99
胡宝珍独立董事452007年06月26日2010年03月27日4.99
付小珍监事会主席482007年03月28日2010年03月27日600,000450,000二级市场卖出0.96
郭建生监事402007年03月28日2010年03月27日400,000300,000二级市场卖出24.16
龚水金董事342007年03月28日2010年03月27日200,000150,000二级市场卖出11.13
李青财务总监502007年03月28日2010年03月27日200,000150,000二级市场卖出27.10
合计5,000,0004,050,000179.59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陈志程董事长
周文贵董事、总经理
上官常川董事、副总经理
龚严冰董事、董事会秘书
裴亮独立董事
袁新文独立董事
胡宝珍独立董事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公司的采购面向众多的生产厂商和供应商,如果采购的商品存在质量等问题,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为此,商品质量风险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潜在的财务损失和公司声誉的损害。

对策与措施:①强化商品采购人员管理培训,切实按照公司有关商品采购规定进行采购;②加强采购商品的品质监控,确保采购商品品质。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增减(%)

零售业310,923.82252,333.3818.84%36.41%36.69%-0.17%
合计310,923.82252,333.3818.84%36.41%36.69%-0.17%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生鲜类67,339.2460,508.9310.14%30.35%30.45%-0.07%
食品类84,826.7175,174.1811.38%34.01%35.45%-0.94%
日用品52,967.9044,062.6916.81%47.72%46.84%0.50%
百货类89,933.7572,587.4519.29%36.55%37.71%-0.68%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295,067.60252,333.2614.48%36.18%36.69%-0.32%
租赁收入3,293.680.12100.00%46.64%-97.00%0.18%
促销服务费收入12,476.880.00100.00%39.96% 0.00%
信息服务费收入85.650.00100.00%-11.84% 0.00%
其他业务收入小计15,856.220.12100.00%40.85%-97.00%0.04%
合计310,923.82252,333.3818.84%36.41%36.69%-0.17%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闽南地区177,534.4129.22%
闽东地区85,671.1545.69%
闽西、北地区47,718.2650.50%
广东地区0.00-100.00%
合计310,923.82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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