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27 股票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6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的需要,提请本公司2010年度继续为其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不超过13,500万元(2009年末担保余额5,175万元)。占公司200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4.66%。
2、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新民高纤有限公司提请本公司2010年度继续为其设备及流动资金贷款等提供信用担保不超过15,000万元(2009年末担保余额3,500万元)。占公司200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7.40%。
3、公司全资子公司吴江蚕花进出口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的需要,提请本公司2010年度为其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2009年末担保余额1,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83%。
以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29,500万元,占公司200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53.8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化纤”)
本公司持有新民化纤75%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柳维特,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纺织科技示范园,注册资本为1,25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开发、生产和销售差别化化学纤维及高档织物面料。截至2009年12月31日,新民化纤的资产总额为44,375万元,净资产为18,9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35%,2009年净利润为1,824万元(上述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
2、吴江新民高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高纤”)
本公司持有新民高纤75%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柳维特,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纺织科技示范园,注册资本70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生产差别化化学纤维和高档织物面料;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截至2009年12月31日,新民高纤的资产总额为24,949万元,净资产为12,9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22%,2009年净利润为4,676万元(上述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
3、吴江蚕花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蚕花公司”)
本公司持有蚕花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执行董事为周建萌,主营业务为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销售:丝绸化纤织物。截至2009年12月31日,蚕花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701万元,净资产为6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84 %,2009年净利润为11万元(上述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上述担保须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民化纤、新民高纤及蚕花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愿为其提供上述信用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二○一○年三月六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14,975万元(全部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0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7.36%,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外,没有其他担保情况。也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7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战略。
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包括了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以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和相关控制制度,重视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达到的目标
1、公司经营活动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3、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4、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5、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公司内部控制设有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须涵盖所有业务、部门、岗位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或漏洞。
2、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保证公司全体人员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3、独立性原则: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部门应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并设立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渠道。同时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满足公司经营运作所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并确保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4、制衡性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约措施消除内部控制的盲点。
5、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以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6、合理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及特点、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
(一)内部环境
1、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公司通过十多年发展的积淀,构建了一套涵盖理想、信念、价值观、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企业文化体系,是对新民人传承、创新进取的阐释,更是公司战略不断升级,强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
公司奉行“诚信经营、严谨管理、稳步发展、团队协作、百年目标”的管理理念与经营风格;遵循“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理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公司被国家纺织产品开发中心授予“国家真丝及仿丝绸产品开发基地”;公司的技术中心被江苏省经贸委认定为 “省级技术中心”;纺织品检测中心已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专家组的验收。截止2009 年底,公司在中国流行面料——Fabrics China 入围评审活动中,累计有64 种面料入围“中国流行面料”, 数量之多是吴江丝绸企业之首。
2、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和授权规定,三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公司内部授权制度的建立保证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共一百零三条,对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股东大会提案、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和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共七十条,对董事的资格及任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的任职与职权、董事会职权、董事长职权、董事会召集与通知、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规范了董事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议事程序,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发挥了董事会经营决策的中心作用,提高了董事会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使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制度的建立为公司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强化董事会决策职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聘请的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结构更趋合理。
(3)监事会议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共四十二条,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召集与通知,议事规则和纪律、监事会记录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规范了监事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议事程序,明确了监事会的职责权限,保证了监事会职权的依法独立行使,提高了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水平。
(4)总经理工作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该工作细则共二十九条,对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职权、工作及议事规则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细则的制定和有效执行,一方面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的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公司管理层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喷气管理总部、新型纤维研究部、新型面料研究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财务部、证券部和审计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分厂的生产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严谨的制度安排履行必要的监管。
4、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二)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建立了督察制度和责任。
(三)主要内部控制
1、部门、分公司(包括分厂,以下简称“分公司或分厂”)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
(1)部门内部控制: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汇编》、《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及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性文件《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对管理层质量责任制、技术部质量责任制、生产部质量责任制、销售科质量责任制等的职责和权限作出了规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科学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决策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为公司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子公司和分公司内部控制: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统一协调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具体包括:制定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业绩考核及激励制度,提高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规范子公司重大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签订重大合同等行为。定期取得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月度财务报表和生产经营管理分析资料,及时检查、了解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状况;制定委派和轮岗制度,对各控股子公司重要部门、岗位的关键管理人员实行委派制并定期实施轮换;制定质量责任制制度,同时结合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对独立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分层管理、责任到人管理模式,对各子公司和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分别进行管理;另外还制定了一整套既能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又能保证公司统一管理的采购制度和营销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2、业务环节内部控制
公司已建立对各项业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已有效实施。在供应商选择、产品采购、生产管理、售后服务、产品研发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1)销货与收款环节内部控制:根据纺织、服装市场状况及公司产品特点,实行分厂销售模式,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订单处理、信用管理、销售合同管理、成品出库、放行及交付管理、运送货物、开出销货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收到现款及其记录等管理制度;对应收款项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规范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并规定销售人员须定期取得客户单位对账函并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及时催收销售款。上述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大大提高了管理层以及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扩大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了公司资金的回笼,减少了坏账损失的发生。
(2)采购与付款环节内部控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公司制定了统一采购管理、采购程序及原辅材料的编号、入库、点数、质检、入账、发放、盘存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对于原辅材料的采购,公司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和供方评定控制程序》。首先,根据对最终产品的质量影响程度,将原辅材料分A、B、C 三类。A类是指对产品质量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并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原料,B 类是指对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并构成产品的辅助材料,C 类是指生产中除A、B 类以外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小的其他辅助材料。其次,公司职能部门组织销售科对A、B 类原材料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确定。对A 类供应商采取“质量管理体系能力评价”的方法进行评价,其他供应商主要通过对供货业绩进行评价。在原料检验入库或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两次或年度评审为不合格两次的供应商,则被取消供货资格。同时销售科负责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能力评价”及“样品试用”的方法确定A、B 类新供货方,再通过价格比较方式来采购原辅材料。原辅材料的比质比价采购程序,保证了最终产品质量的稳定与提高,也降低了原辅材料的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涉及关联方货物采购,严格执行《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规范了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的业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使之流转有序、付款有度。仓库的定期盘点,财务月月核查,审计部门不定期地抽查,确保了账、卡、物的相符,有效地保证了生产成本的真实可信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生产环节内部控制:针对公司产品从化纤、纺织、印染到服装,产业链较长的生产特点,为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降低库存、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汇编》中的《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程序》、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性文件中的《原料仓库管理制度》、《成品仓库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生产作业的程序、主要内容、生产协作部门的职责:包括拟定生产计划、开出用料清单、储存原材料、投入生产、计算存货生产成本、计算销货成本、质量控制等具体的操作流程。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严格执行,为保证各个生产环节紧密衔接,生产正常有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化纤、纺织、服装行业易燃的特点,公司专门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将防火、防灾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规定了从总经理、分厂厂长到车间、班组和每个操作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并在年终考核中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该制度提高了全体生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有效地保证了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运行。公司自成立之初起就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建立了公司、分厂、车间三级责任人制度,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由安保科具体负责监督、落实后形成书面文件;新员工进厂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并在每个车间配备安全管理员,及时检查、排除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火灾事故、人身死亡、重伤事故,连续被当地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4)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内部控制:根据纺织行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公司专门设立了设备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控制程序,强化对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控制,对大型设备的采购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做到比质比价采购、采购决策透明,尽可能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同时公司成立了能机车间,专门负责对全公司的设备进行保养和管理,并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保养、维修作出了规范性的规定,确保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能最高,降低了能源的消耗,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公司每年定期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生产部门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了账、卡、物相符,确保了固定资产安全和记录的完整。
(5)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内部控制:根据子公司、分公司较多的特点,公司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必须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相互制约,加强款项收付稽核,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同时对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也作出详细规定。
(6)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通过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其管理,并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控股子公司的运作、人事、财务、资金、担保、投资、信息、奖惩、内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权限范围。
(7)关联交易环节内部控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共四十四条,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制度的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
(8)投资、担保与融资环节内部控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和《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对运用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规范了公司的投资、担保与融资等重大经营行为,维护了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降低了经营风险,保证了资金安全,确保了投资回报效果。
(9)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共四十二条,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制度的有效执行,保证了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0)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公司建立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披露程序、保密措施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内容、负责人及其职责、职能部门及其职责等,以上制度的建立使公司相关信息的披露更加及时、充分和公开。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共三十条,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登记、买卖、转让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加强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程序。
(11)研发环节内部控制:为了确保产品能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公司制定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对设计、开发部门基础研究、产品设计、技术开发、产品测试、研发记录及文件保管工作流程均作出详细的规定,加强了对设计与开发的全过程控制。
(12)人力资源管理的内部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和工资分配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工资分配得到进一步完善。
(下转D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