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 2010-03号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3月3日向全体董事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3月8日在蜀都大厦六楼会议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峰林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总额三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及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用其氨纶生产设备分别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0.7亿元人民币和2.3亿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融资总额为三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3年。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此项《关于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三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2、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分别采用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既盘活了公司的资产,也能在短期内筹措到公司所需的经营资金。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3、此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 临2010-03号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及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用其氨纶生产设备分别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0.7亿元人民币和2.3亿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融资总额为三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融资总额占公司2009年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9.75%,占公司2009年未经审计总资产的11.37%。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交易经双方签署协议后生效。
●民生租赁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的概述
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将现在的年产7000吨氨纶部分生产设备,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将现在的年产10300吨氨纶部分生产设备分别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融资0.7亿元人民币,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融资2.3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均为3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空港保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3号楼
法定代表人:孔林山
注册资本:32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主要股东:民生银行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氨纶部分生产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苏江阴市
资产价值:租赁物原值123,650,416.35元,账面净值71,209,391.56元。所有租赁物价值未经审计。根据现有设备实际使用状态,经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认定,租赁物置换价值为71,209,391.56元。
2、名称: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0300吨氨纶部分生产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苏江阴市
资产价值:租赁物原值302,246,692.93元,账面净值240,231,560.61元。所有租赁物价值未经审计。根据现有设备实际使用状态,经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认定,租赁物置换价值为240,231,560.61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
1、租赁物: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氨纶部分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0.7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再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租赁物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3年共计18期,每期租金4,229,826.04元。
5、租赁担保: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租赁保证金350万元(5%,期初收取,期末全额退还,不计息),租赁服务费210万元(3%,期初收取)。
7、租金及支付方式:等额资金后付法,租金每两个月支付一期。
8、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交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支付一元名义价格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
9、起租日: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物购置款项支付之日。
10、此项交易自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之日生效。
(二)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1、租赁物: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0300吨氨纶部分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2.3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再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租赁物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3年共计18期,每期租金13,897,999.86元。
5、租赁担保: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租赁保证金1150万元(5%,期初收取,期末全额退还,不计息),租赁服务费690万元(3%,期初收取)。
7、租金及支付方式:等额资金后付法,租金每两个月支付一期。
8、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交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支付一元名义价格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9、起租日: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物购置款项支付之日。
10、此项交易自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之日生效。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盘活公司现有资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及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