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2月6日披露的《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及补充公告》(临2010-005号公告),详细披露了公司拟收购广西中电钒业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0年2月6日《上海证券报》11版和《证券时报》B32版),公司股票已于2010年2月8日起复牌。本公司现就该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拟收购上海格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中电绿科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中电钒业3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亿元,暂用公司自有资金收购。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于2010年2月4日与转让方上海格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中电绿科集团有限公司及广西中电钒业有限公司签定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目前,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所涉及的标的公司资产的法律、评估、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和交易对方正在积极配合有关中介机构加快对所涉及的标的公司资产的独立尽职调查等工作,上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关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风险因素及相关审批程序事项公司已在2010年2月6日披露的《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及补充公告》中进行了详细的披露,本公司将根据对外投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和及时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