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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3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留存身份证件过期的客户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正常进行证券交易及资金进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就在我公司开户客户更新留存身份证件资料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您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已过期,请您在相关证件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开户营业部办理更新手续。

  二、如您无法在我公司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完成更新手续,应在此时间内以书面方式(传真即可)将您的客观事由及预计办理完成的时点告知开户营业部,本公司将根据您的需求做一次性延期。

  三、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履行更新手续的客户账户,我公司将在2010年4月1日起采取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交易、限制柜台业务办理等措施直至您办完更新手续。

  四、有关客户更新留存身份证件的相关情况,可向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开户营业部进行咨询。

  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008

  我公司网站:http://www.cjis.cn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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