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6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本公司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记名投票现场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家章副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3月16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24,853,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18 %。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07,702,648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3 %。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7,150,815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6 %。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4、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5、审议通过《关于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6、审议通过《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包括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3,210,69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3,210,696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回避该项表决。
(2)关于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3,210,69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3,210,696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回避该项表决。
(3)关于合肥美菱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91,642,7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4,491,952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11、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员工退养福利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12、审议通过《关于对家电下乡产品"十年免费维修"维修费进行预计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产品三包保证金金额预计比例并对2010 年三包保证金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1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15、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16、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53,46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2,64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150,81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专项委托,指派胡国杰律师、汪心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