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9】77 号《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09年2月20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1,34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9.00 元。截至2009年2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20,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997,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602,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喜验字[2009]第01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4,500吨新型高阻隔包装薄膜(BOPA)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10,796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4个月,预计在2010年4月30日前完工投产。
截至目前,年产4,500吨新型高阻隔包装薄膜(BOPA)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全线流程贯通,实现投料一次成功,已出合格产品,该项目将进入试生产阶段。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