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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4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 眼
欲终结土地财政先节制地方事权
黄小鹏

  农历新年刚过的那段时间,人们对房价下降的预期升温。先是总理在与网友交流时,表示要在任期内把房价控制在合理的价位,后是“两会”期间,委员代表们批评高房价的声音形成了一股洪流。不过,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这不,两会一结束,地王的消息、房价空中加油的消息就好像约好了似地鱼贯而来,无房户的恐慌和焦虑不知不觉中创了新高。看来,形势有点严重。近日新华社就连着发了好几篇评论,从发展模式、投机环境、腐败、招拍挂制度到土地财政,全方位、多角度地炮轰高房价,颇有点“五评”、“十评”的气势。

  高房价已是全社会议论多年的话题了,参与人数之广、论战时间之长,即便不能称之为罕见,也足可认为是少有。谁要是有兴趣,借鉴伟人当年《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的方法,将这场旷日持久的论战梳理出若干利益集团、归纳出若干观点流派,理论思维水平想不发生质的飞跃都难。当然,这是题外话。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不管哪一集团、什么流派,几乎都认为地方政府的行为扭曲是导致当下高房价的一大病因。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华社系列评论将炮口对准土地财政,算得上是有的放矢。

  人们都承认以土地财政为突出特征的地方政府行为扭曲,是高房价的罪魁祸首,但给出可行对策的却不多。二三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泛泛地谈论终结某种模式,无一例外是一种幼稚病的体现。当然,也有人给出了具体建议,比如说,为了不让地方政府大搞卖地生财游戏,在分税制下应多切一块蛋糕给地方。还有的人打起了增加新税种的主意,认为弄个物业税什么的,地方政府财源滚滚自然就改邪归正了。还有人说,让农民与开发商直接交易土地,绕过政府这个二道贩子才是断根之法。不能说这些建议毫无道理,但不免是给人就事论事的感觉。

  要真正终结土地财政,理顺地方政府行为,不来一场理论上的正本清源恐怕不行。一个根本的问题是:为什么需要地方政府。显然,提供治安、交通、教育、环境卫生等地方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是地方政府存在的唯一理由。当然,作为一个正在开发中的经济体,公共品的边界可能会稍宽一些,比如提供吸引民间投资的环境。

  接下来的系列问题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提供这些公共品,如何确定其规模和结构,如何为这些支出融资。答曰:现代型政府遵循公共决策机制来提供公共产品。由民意代表机构与政府之间共同博弈确定公共产品供给的数量、质量与具体的方案,再通过博弈确定如何为这些产品筹集资金,具体到税收多少、卖地多少(这个问题只存在极少数与中国土地制度类似的经济体中)等。这一决策机制中的核心内容是确定公共产品的规模及融资方式。

  这么一个“复杂”机制看似累赘多余,实则不然。因为公共产品供给越多,政府的权力就越大,具体执行的人就越能获得更多的个人利益,所以夸大某些项目的必要性是古往今来所有政府的特长,过度供给公共产品是所有政府的本能冲动,如果没有这个机制的制约,政府就会成为“利维坦”式政府。同样,不经这一机制,税收以及其它筹资行为的合法性就没有保证,操作者就难免有非法运营之嫌。而在具体项目的分配和成本审核过程中,公共决策机制的监督功能也是经济效率的唯一保障。

  对照上述标准模式,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地方政府更接近于“利维坦”式政府,本能的冲动使得公共产品的过度供给成为常态。比如,很多地方热衷于搞大马路、大广场、大开发区,对于旧的桥梁公路公园等基础设施不是适当修补而是推倒重来,不断地拆掉并不算旧的建筑予以重建,成瘾似地大搞亏本的大型国际活动,无节制地扩张行政人员规模及开支。在项目分配和成本核算上也肆意胡来,宁可在面子工程上一掷千金,却不愿意花钱解决出行难、住房难、就医难之类的民生问题,比方说,宁可给市区马路不断地锦上添花而不愿花力气搞点雪中送炭的事(这违背了投资的边际收益相等原则)。过度的供给冲动使支出规模扩大再扩大。即便面临直接来自老百姓对支出规模和具体项目的质疑与批评,政府也可以很轻松地通过媒体的单向强制性游说,顺利地达到公共产品过度供给的目标。

  在公共产品供给无限冲动的情况下,资金饥渴症成为必然。经常有分析人士认为,九四税制导致的地方事权与财权不匹配是导致土地财政形成的原因。其实,在公共决策机制缺位的情况下,政府的事权是无边界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它连游说的环节都免了,就可以顺利扩张自己的“事权”,接下来它又可以堂而皇之地以扩大了的事权来作为寻求更大“财权”的理由。更要命的是,在现有体制下“财权”的获得,根本不需要经过公共决策过程。

  在分税制下,将蛋糕多切一点给地方,诚然有利于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但是,只要地方谋求扩大事权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它就会永远觉得入不敷出。因为,钱多了,可以修更多更高标准的马路,可以更频繁地翻修并不算旧的市政工程,可以通过各种名目给自己发更多的工资,也可以搞更多华而不实的大型活动。而避开立法机关增开新税种一旦成为现实,不仅苦了老百姓,而且严重危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在笔者看来,指望增加财力来终结地方土地财政,无异于与虎谋皮。举目四望,今天中国最富的地区,大多是玩土地财政玩得最得心应手的地区。用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自己还升官发财,规模最大化当然是理性选择。只要公共决策机制缺位的局面不改变,地方政府过度供给公共产品的冲动就能轻松变成现实,相应对财源的需求就呈现无限大,低成本的小政府就永远是镜月水花,与之相关的腐败也就无法清除。试想:地方政府从上世纪90年代末在“经营城市”的口号下发明的土地财政这一法宝焉会轻易放弃?推高地价的冲动又怎能得到遏制?高房价又如何有降下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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