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0-01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3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6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颜德岳、尤建新、龚介民、李士钊向董事会提交了《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6,072,916.7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607,291.6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465,625.07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3,918,537.2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0,384,162.27元。
公司拟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0,5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623545_B03号《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623545_B02号《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决定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董事会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0 年4月29日上午9点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并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Ο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0-01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3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6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200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6,072,916.7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607,291.6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465,625.07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3,918,537.2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0,384,162.27元。
公司拟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0,5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公司的内控制度还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将在实际中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决定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Ο一Ο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0-01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55号文核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7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8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7,500,000.0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660,0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840,000.00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2月14日出具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60623545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首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会签同意后,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公司定期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将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三、 本年度末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专户存储,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36,943,634.74元,内含4,052,760.50元应付未付发行费用和50,874.24元的利息收入。详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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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未及使用。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开始筹备和初步投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人民币45,807,994.97元。
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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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09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09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方面的问题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0-01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时间:2010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九点;
3、会议地点:上海 青浦宾馆 综合楼会议室 (城中北路79号,021-59850688);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8、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QFII 凭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及传真到达日不晚于2010年4月26日);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登记时间:2010年4月26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210665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联 系 人:林义擎 陆董英 邮 编:201707
四、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会议不发放任何礼品。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Ο年四月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0-02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0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祥福先生、独立董事李士钊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林义擎先生、保荐代表人程洪波先生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Ο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