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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0-0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4月7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 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独立董事邵哲平先生、董事陆建伟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董事蔡立群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项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在2009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7,610,694.5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0,298,557.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607,598,609.99元,减2009年已分配利润53,10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01,810,747.23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公司的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1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62万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赠股本。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陆建伟先生、柯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1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0年4 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的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平性。根据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有关内容参见4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有关内容参见4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有关内容参见4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审议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第1、2、4、5、6、7、12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 月7日

  股票代码:000905 股票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0-0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3、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联检大楼13 楼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时间:2010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 9:3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刊登于2010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继续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刊登于2010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8、审议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不需投票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2010年5月6日下午 3:00 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0 年5月4日—5月5日的上午 9:00—11:00,下午 3:00

  —5:00。

  四、其他:

  1、会期半天,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9955 传 真:(0592)5829990 邮 编:361006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通知。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 月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0-0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的财务报告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也不存在前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项议案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次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本项议案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在2009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7,610,694.5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0,298,557.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607,598,609.99元,减2009年已分配利润53,10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01,810,747.23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公司的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1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62万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赠股本。

  本项议案以5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营运的各环节中得到了贯彻执行,基本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将不断深化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规范发展。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3、2009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

  本项议案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还应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 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0-0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1、对厦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以控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投资、监管、经营,并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2、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推动国有资产向高效率领域转移;3、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4、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5、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服务;6、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监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 7、其他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的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2)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2,62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拖轮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870万元;经营范围:经营集装箱及件杂货码头的装卸作业、仓储业务、疏运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4)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万元;主要经营项目是:1、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机电配件、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文体及体育用品;2、衣物洗涤、房屋租赁;3、水电及机电设备维修;4、船舶垃圾清运;5、为码头、仓储企业提供装卸辅助劳务服务与劳动培训(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5)厦门港务工程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1、港口与航道工程二级;2、房屋建筑工程三级;3、港口海岸工程二级;4、航道工程二级;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6、土石方工程二级;7、设备起重安装;8、水上救助打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6)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虎屿路1号;经营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

  (7)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三楼;经营范围为: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中转、仓储、分送、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

  (8)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99号一楼;经营范围为:1、房地产经纪与代理及管理;2、承担总造价壹佰万元以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工程;3、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机械电子设备、润滑油(不含成品油)、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家务服务;5、制售中餐、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限厦门港联检报关中信管理服务部经营);6、乒乓球、台球;7、招待所(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

  (9)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海沧疏港路海沧港区内;经营范围为:1、仓储;2、港口、船舶物资供应;3、货物包装、加工;4、批发、零售机械配件、日用百货;5、装拆集装箱业务;6、装卸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

  (10)厦门水产集团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950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3号;经营范围为: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台小额贸易业务;委托食品加工(冷冻水产品、蔬菜、机冰、冷藏);从事市场物业经营管理,出租市场场所(摊位)和设施,为进场经营者提供相关服务(仅限下属市场经营);制售净化贝类。

  (11)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二楼S1单元;经营范围为:1、35KV及以下变电站的设备运行管理;2、35KV及以下变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调试、维修;3、电气、电信设备及零配件销售;4、局域通信网络设备维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

  (12)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住所:湖里区石湖山港区;经营范围为:港口货物装卸搬运;仓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中转。(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13)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厦门市象屿路88号保税市场大厦11层Q单元;经营范围:空箱堆存、中转等相关服务、物流分拨、保税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14)厦门市信息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175万元;住所:厦门市软件园观日路44号901室;经营范围:1、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控股、参股增资;2、对厦门市信息建设中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重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投资。

  (15)厦门港建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烟草(限零售);(2)仓储(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3)房地产管理;(4)港口配套零星工程的施工;(5)机械维修;(6)绿化工程。(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16)厦门港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东渡路127号之八;经营范围:1、港口机械设备制造、维修、销售;2、机电设备工程安装;3、照明工程、高低杆灯及灯具的制造、安装;4、非标设备、钢结构的制作安装、防腐工程;5、汽车维修、检测、美容(限汽车维修中心经营);6、港口机械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7、仓储;8、批发、零售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零配件、润滑油、化工材料(化学危险品除外);9、户外钢结构广告架制作;10、集装箱牵引车等重型汽车销售;1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17)厦门港务货柜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建港路209HB1栋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仓储;集装箱的中转、堆存、维修及相关配套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18)厦门港务保合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翁角路289号孵化楼701室 ;经营范围:1、仓储(不含危险品、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2、国际、国内货运代理;3、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4、国际海运仓储业务、国际海运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有效期至2012年10月18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19)厦门外代东亚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经营范围:集装箱储存、集拼、分拨、中转、堆存、修理、清洗;仓储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工程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水产集团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厦门市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建工贸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厦门港务货柜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厦门港务保合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厦门外代东亚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预计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22.31万元;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779.74万元;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1,008.17万元;

  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1,503.09万元;

  厦门港务工程公司:669.00@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1,831.66万元;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883.80万元;

  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43.53万元;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612.76万元;

  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291.32万元。

  厦门市信息投资有限公司: 292.56万元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83.40万元

  厦门港务货柜有限公司: 549.72万元

  厦门港务保合物流有限公司: 438.00万元

  厦门外代东亚物流有限公司: 88.00万元

  厦门港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81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

  1、第(1)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平面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第(2)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第(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第(4)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第(5)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第(6)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货柜有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7、第(7)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出租其原行政办公楼的部分楼层给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办公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8、第(8)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出租其房屋建筑物给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9、第(9)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其房屋建筑物给厦门港务货柜有限公司办公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0、第(10)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和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分别出租堆高机和拖车车架供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1、第(11)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设备供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2、第(12)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设备供厦门港务货柜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3、第(1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设备供厦门市港务保合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4、第(14)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堆场供厦门港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5、第(15)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堆场供厦门港务货柜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6、第(16)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堆场供厦门市港务保合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7、第(17)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出租堆场供厦门外代东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8、第(18)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东渡分公司经营管理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

  19、第(19)项系东渡分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厦门北站一场至东渡码头港内段第一岔口处的铁路专用线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0、第(20)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费;

  21、第(21)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2、第(22)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3、第(2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4、第(24)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建工贸有限公司提供钢材销售业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5、第(25)项系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和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提供装卸搬运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6、第(26)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装卸搬运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7、第(27)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装卸搬运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8、第(28)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装卸搬运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9、第(29)项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装卸搬运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0、第(30)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和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提供警卫服务所产生的保安费;

  31、第(31)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2、第(32)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3、第(33)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4、第(34)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5、第(35)项系厦门港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为东渡分公司提供堆场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6、第(36)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和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分别向厦门港务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燃料堆场、高崎、嵩屿堆场及仓库和嵩屿一期工作船码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7、第(37)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向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堆场土地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8、第(38)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向厦门水产集团公司租赁堆场土地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9、第(39)项系厦门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和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0、第(40)项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和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设备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1、第(41)项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而发生的资金占用利息;

  42、第(42)项系厦门市信息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成员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3、第(43)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和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电气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于2010年4 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柯东先生、陆建伟先生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事前表示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1)程序性。公司于2010年4 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的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平性。根据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本人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的投票权。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关联方正式签署协议。

  八、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 月7日

  股票代码:000905 股票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0-1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农业银行厦门分行、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申请1年期总计1.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其中:8000万元为商业授信额度,3000万元为综合授信额度。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上次关于继续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披露于2009年5月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09-2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海沧大桥西岸4 号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1、预制商品混凝土二级、2、混凝土构件预制;3、从事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及批发、零售;4、电器机械及器材的批发、零售及维修;5、仓储;6、涂料施工;7、土石方工程;8、园林绿化;9、提供内部劳务服务;10、架子(含毛竹、钢管)、防水堵漏、模板、钢筋、混凝土专项工程施工;11、露天开采花岗岩;12、加工、销售石材。(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证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

  3、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09年12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145.56万元,负债总额为20,640.0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20,640.08万元),净资产为4,386.98万元,营业收入为28,590.66万元,利润总额为937.13万元,净利润为590.71万元。

  最新信用等级:农业银行2A、兴业银行2A。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11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原由本公司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1.1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即将到期。根据该公司2010年生产经营需要及公司规模,预计需开具商业汇票额度约8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建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需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2、董事会认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所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扩大企业的业务规模,降低采购成本和资金成本,从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来看,该公司的支付风险和按期兑付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3、建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本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建材公司另一股东为厦门市路桥工程物资公司,持有其5%的股权。由于厦门市路桥工程物资公司所占比例很小,故未对建材公司提供担保。

  4、本项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1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建材公司现有经营状况和市场形势,公司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1.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8000万元为商业汇票授信额度,3000万元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进一步满足了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扩大企业的业务规模,降低采购成本和资金成本。

  六、担保余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担保余额为13,736.84万元,占净资产8.97%,均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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