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0-00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4月8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8日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昌政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森林、陈建远、蔡春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6,278.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2%;营业利润2515.1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2%;实现利润总额1,782.9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5.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63%。
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0年是地板等家居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的一年,也是更有利于公司开疆拓土的一年,因此公司将秉承“拓展市场,严控成本,保障利润,加快发展”的原则,继续积极推进“林板一体化”战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经营层牢固树立积极的市场竞争意识,坚持不懈地拓展市场,强势提升市场销售,刚性降低成本,千方百计地提升利润,努力夯实公司发展基础,通过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实现经营目标,保障公司市值可持续增长,确保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1、通过加强市场投入、产品网络建设,系统培训等措施,强力提升市场建设成效;
2、加强新产品研发、重视各大促销活动,完善价格管理及结算管理等措施,大力提升产品销售能力;
3、加强产品毛利率管理、利润预算及核算管理等措施,确保计划利润目标的实现;
4、通过技改提高出材率以及成本、费用科学管理等措施,实现精细化管理,从各方面不断降低成本,实现成本目标。
5、募投项目广元年产22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按时建成,木门等项目及时推进,加强造林、买林资源管理等措施,强力推进产业基础建设。
6、进一步推进公司团队建设,完善考核制度、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培训体系的建设等措施,实现人力资源建设目标。
7、协同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项目,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1,041,112.22元,提取2009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1,104,111.22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248,517.59元,减去已分配2008年普通股股利15,050,000.00元,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3,135,518.59元。
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7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作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8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01,000,000股。
该议案需提交2009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0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蒋昌华、江山做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根据本公司与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江昌政、江山做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杜金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杜金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弟弟江昌教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根据本公司与杜金华签订的《经销商合同》,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50万元。
3、董静涛做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罗娅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罗娅芳为本公司副董事长董静涛的弟弟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根据本公司与罗娅芳签订的《经销商合同》,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50万元。
4、江昌政、江山做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陈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陈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配偶陈德珍的弟弟,为公司产品经销商,根据本公司与陈文签订的《经销商合同》,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详细内容刊载于2010年4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刊登在2010 年4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号为XYZH/2009CDA4027-2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0年4月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编号为XYZH/2009CDA4027-3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批准2009 年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刊登于201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0 年4月9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2010年4月30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第(二)、(三)、(五)、(六)、(十)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0-00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4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点。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6、会议地点:公司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关于《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0年4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0年4月29日下午5 点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 号26楼
邮 编:610016
联系电话:028-86783590
传 真:028-86755286
2、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0年4月8日(周四)召开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的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至登记地点。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0-01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3月2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9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卫东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0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6,278.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2%;营业利润2515.1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2%;实现利润总额1,782.9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5.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63%。
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1,041,112.22元,提取2009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1,104,111.22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248,517.59元,减去已分配2008年普通股股利15,050,000.00元,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3,135,518.59元。
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7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作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8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01,000,000股。
上述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并就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刊登在2010年4月9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号为XYZH/2009CDA4027-2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0年4月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八)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杜金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罗娅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陈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详细内容刊载于2010年4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0-01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30号文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56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99.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7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字(2008)第201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共收到利息200.28万元,实际可支配募集资金23,399.4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53.26万元(其中信用保证金账户余额1,579.18万元)。
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653.91万元(包括通过信用证保证金账户支付的设备款629.09万元)。
2008-2009年募集资金合计已使用21,146.2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08年7月31日,公司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910101040022340)对该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由“发行人在四川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为投资主体”。2007年12月28日,公司已在广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达广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暂时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而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升达广元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因此,为使升达广元能合法地使用暂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公司用募集资金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对升达广元增资,增资完成后,升达广元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具体实施募集资金项目,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地点、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增资完成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910101040022340)注销。
2008年9月22日,升达广元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签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升达广元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910101040022589),同时还约定升达广元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开户日期2008年9月22日,期限三个月,并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得质押。该定期存单到期后已转入该监管账户。
2009年1月16日,升达广元为购买德国迪芬巴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及瑞典美卓造纸机械松茨瓦尔有限公司的设备分别存入信用证保证金6,720.66万元以及1,170.00万元;2009年3月29日,升达广元为购买德国豪士马开料技术有限公司设备存入信用证保证金725.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升达广元通过信用证保证金账户支付设备款629.09万元,已转回募集资金专户6,407.39万元,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余额为1,579.18万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升达广元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910101040022589)余额共计2,253.26万元(其中信用保证金账户余额1,579.1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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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0-01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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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昌教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7号一幢三楼
主营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设计;商品批发与零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本公司与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杜金华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弟弟江昌教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本公司与杜金华签订的《经销商合同》,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50万元。
3、罗娅芳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董静涛的弟弟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本公司与罗娅芳签订的《经销商合同》,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50万元。
4、陈文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配偶陈德珍的弟弟,为公司产品经销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本公司与陈文签订的《经销商合同》,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无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同公司向无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结算方式。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关联人销售产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利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签定了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和年度交易总量、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关联交易协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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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已于201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2.4 条和第10.2.5 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上述关联交易,本保荐人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已签署的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