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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4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力诺太阳 编 号:临2010-018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日以书面和电邮形式发出了召开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4月7日在济南市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7人,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关联董事申英明先生、张忠山先生、申文明先生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英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众环审字(2010)520号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461.15万元,净利润-11,436.26万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21.40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0,930.72万元,200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052.12万元。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会议同意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50万元/年,公司承担其差旅食宿费用,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权董事会审批2010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银行授信额度50,060万元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年初,本公司濮阳公司、中原公司、莘县三元公司分别与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销售高硼硅毛坯管的《购销合同》;

  本公司所属莘县三元公司与莘县力诺光热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销售高硼硅毛坯管的《购销合同》;

  本公司所属山东力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山东力诺光热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销售硼砂的《购销合同》、与济南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签署销售硼砂的《购销合同》、与东营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签署销售硼砂的《购销合同》、与山东力诺新材料公司签署采购太阳能集热管及集热器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与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太阳能热水器零配件及太阳能工程集热器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与山东力诺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了进出口货物运输的《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协议》、与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车辆租赁合同》及《山东力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场所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本公司所属濮阳公司与山东力诺光热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销售高硼硅毛坯管的《购销合同》;

  本公司淮安公司、力诺宝光公司、濮阳公司、中原公司分别与安徽三力矿业有限公司签署采购石英砂的《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上述合同均规定了定价原则、质量要求、付款方式、有效期等。关联董事申英明先生、张忠山先生、申文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按目前市场价格预计以上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7664.81万元(含增值税),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上述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正式生效。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董事会在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3票

  八、《公司章程》修改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1 名职工代表;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 人。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可以有1 名职工代表;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 人。

  赞成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股权登记日另行通知。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敬请参见今日本公司有关公告,亦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力诺太阳 编 号:临2010-019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预计2010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7664.81万元(含增值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元坤,注册资本1亿元,住所为山东省商河县石化路10号。主营业务为太阳能集热管、太阳能光热光电转换材料、太阳能热水器配套零部件等。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与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多年合作,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关联方:莘县力诺光热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英明,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为莘县古云镇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营业务为太阳能集热器及配套零部件、玻璃制品、太阳能集热管、太阳能光热光电转换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

  关联方:济南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庆法,注册资本15168万元,住所为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驻地,是以生产玻璃新材料为主导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全资子公司。

  关联方:山东力诺光热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英明,注册资本15000万元,住所为章丘市西外环3号,主营业务为太阳能集热器及配套零部件、玻璃制品、太阳能集热管、玻璃新材料的生产、销售。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

  关联方:东营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庆法,注册资本3680万元,住所为东营市垦利县孤东采油区,主营业务为玻璃制品的制造、批发、零售。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关联方:安徽三力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元坤,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为安徽省凤阳县大庙镇。主营业务是石英砂的开采、加工、销售,所属行业是非金属矿采选业。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全资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1、销售产品:对产品的销售遵循市场原则,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都可对价格(价格偏离约定价的5%)提出异议,另行协商解决。(下转D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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